【逃犯條例】4人涉毀輕鐵設施被控 其中一站維修費達27.7萬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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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持續,4名青年涉嫌破壞輕鐵設施,包括售票機及資料顯示屏等被控,分兩案今(9日)在屯門法院提堂。控方透露,其中兩名被告涉及損毀天水圍濕地公園輕鐵站的設施,其維修費達27.7萬,另一涉兩名少年的案件,涉損毀屯門3個站的設施,維修費用仍有待確定。
天水圍一站設施維修費達27.7萬
涉案的4名被告,包括一對成人被告:梁浩朗,攝影師;及梁梓朗,學生,二人均21歲,他們各被控一項串謀損壞財產罪,指他們於9月7日在天水圍輕鐵濕地公園站,串謀另外4人損壞港鐵財產,即一部八達通機、兩部售票機,及兩部輕鐵資料顯示屏,令玻璃螢幕碎裂,及在兩個閉路電視噴上紅色噴漆,該些設施的維修費共27.7萬元。
兩人暫時毋須答辯,控方指警方需作進一步調查,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提訊,兩名被告獲准保釋。
兩少年涉毀屯門多站設施
另一案涉及兩名分別17歲姓郭,及15歲姓陳少年,報稱是學生,他們被控3項刑事毀壞罪,指他們於9月7日在屯門輕鐵蝴蝶站、屯門泳池站、兆麟站,損壞5部售票機、7部月台拍卡機,及12部閉路電視鏡頭,維修費用有待確定。
兩名被告被拒保釋,案件押後至10月23日再提訊。
案件編號:TMCC 1821、18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