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與新加坡簽互通機制協議 涵蓋兩地商戶、網上購物

撰文:李慧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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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今(6日)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在港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 ,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日後港人在新加坡商舖、網上購物發生糾紛,可向本港消委會投訴,個案會轉至新加坡協助處理。
消委會表示,協議有助排解兩地消費糾紛,及促進兩地的旅遊及零售業發揮積極作用。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左二)及主席林定國(中)與新加坡消費者協會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消委會提供)

過去3年兩地曾錄得百宗旅客投訴

近年,香港和新加坡兩地居民的跨境旅遊及消費需求不斷增長。根據新加坡旅遊局資料顯示,2018年共有473,124位旅客到訪當地,較2017年增加1.58%。而香港亦是新加坡旅客的熱門旅遊地,旅遊發展局數據顯示,去年有610,508人次到訪,較前年上升2.7%。

不過,消委會於2016至2018年共接獲73宗新加坡旅客的投訴,當中有一半個案涉及銷售手法(26%)及服務質素(21%);新加坡消費者協會亦於過去3年收到27宗港人投訴。由於旅客行程安排緊密,部分人未能即時向當地消保機構作出投訴,但返回到居住地後又因跨境問題難以跟進,最終只能放棄追究。

互通機制適用於網上購物

有見及此,兩地的消保機構今(6日)簽訂跨境消費爭議合作協議書 ,建立兩地訊息及投訴個案互通機制,以加強跨區處理消費糾紛的合作。這是本港消委會繼2017年與韓國消費者院及2018年與日本國民生活中心簽署合作協議書後,首次與東南亞地區的消保組織簽訂同類協議。根據合作協議約定,相關機制除涵蓋兩地旅客互訪時遇到的消費糾紛外,同時適用於網上購物引起的爭議。若香港或新加坡居民與對方所在地商戶發生糾紛,可向當地的消保機構投訴,再將個案轉介至另一方機構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