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衝突】大律師公會促警察保持克制 重申需設獨立調查委員會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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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民衝突不斷。大律師公會今日(3日)就警方處理公眾示威手法發聲明,指有證據顯示,近日部分警員執法時已偏離警隊一貫高質素的執法標準,在執行驅散及拘捕示威者行動時使用過分武力。公會譴責任何警隊或警員濫用權力情況,重申不論面對任何困難及挑釁,警察仍應保持克制及以符合警察通例的要求行事。
公會認為只有成立獨立及全面的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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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指,警隊基本職責是保護市民生命、安全及福祉,維護治安及把罪犯繩之於法,使其得到公平司法程序處理,重申這是法治精神重要一環。惟有證據顯示,近日部分警員執法時已偏離警隊一貫高質素執法的標準,在執行驅散及拘捕示威者行動時使用過分武力,包括不合理地施放催淚彈(包括在港鐵站內)。

指會員提供法律支援遭多番無理阻撓

對於多名警員上周六晚上(8月31日)進入太子站月台及列車執法,大律師公會表示,港鐵太子站內拍攝到的視像顯示,防暴警察在無合理情況下以暴力對待市民,其後警員離開港鐵車廂時並沒作任何拘捕。公會稱,有會員向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時,曾在警署遭多番無理阻撓, 令被捕人士未能適時接觸律師及得到法律代表的協助;亦有被捕人士投訴在拘留期間受虐,致身體受傷需要送院或接受治療。

公會又指,警方作出其他違反警察通例規定的行為,如執勤警員沒在制服展示任何可辨識其身份的記認,制造一種警方「不用問責」及「能逃過監察」的意識。公會批評警方其後解釋(如指特別戰術小組的制服上沒有空位作上述展示)實屬牽強,不能服眾。

認為調查委員會可挽回社會對警隊信心

大律師公會重申,譴責任何警隊或警務人員濫用權力的情況,「不論面對任何困難及挑釁,警察仍應保持克制及以符合警察通例的要求行事」及「無論在面對市民大眾或示威者時,都不能使用過分及不必要的武力」,公會認為只有成立一個獨立及全面的調查委員會,找出事實真相,才可挽回社會對警隊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