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私隱公署︰示威者被起底個案上升 佔整體41%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30日)發新聞稿指,由6月14日至今日下午5時,共接獲及主動發現841宗疑似政府官員、社會知名人士、警務人員、市民及其家人,以及示威者與持不同政見人士被起底。但發現非警務人員的比例,包括示威者或持不同政見的人士,宗數有上升趨勢,佔整體個案的41%,即較兩日前所佔比例28%,增加13個百分點,除了涉及個人資料如姓名被披露外,並連載帶有貶義或人身攻擊的言詞,以達致令當事人受排擠、恫嚇及傷害的目的。
私隱專員黃繼兒強烈譴責任何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網絡「起底」及欺凌行為,重申公署會繼續公平執法,不論投訴人或受害者的身份、政見,均一視同仁,嚴正處理。
據公署數字,由6月14日至今日下午5時,共接獲及主動發現841宗疑似政府官員、社會知名人士、警務人員、市民及其家人,以及示威者與持不同政見人士的個人資料於網上討論區或即時通訊平台中的「起底」個案。
警務人員被「起底」個案有所下跌
整體而言,在過去兩日,警務人員所佔的個案比例,由8月28日的72%下跌至今日的59%,而非警務人員,即包括示威者、持不同政見的人士、市民及其家人等,則由兩日前的28%上升至至今日的41%。
當中涉及個人資料,如姓名、地址、電話、相片、學歷、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等被他人披露,並連載帶有貶義或人身攻擊的言詞,以達致令當事人受排擠、恫嚇及傷害的目的。
私隱專員黃繼兒強烈譴責任何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網絡「起底」及欺凌行為,重申公署會繼續公平執法,不論投訴人或受害者的身份、職業、政見,公署均一視同仁,嚴正處理。
黃繼兒於今日接受一間國際傳媒採訪時亦特別提及,近日多宗示威者的個人資料於網上公開發布及流傳的個案,並再次嚴正警告,涉事者可能觸犯《私隱條例》第64條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罰是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並有可能涉及其他民事及刑責任。
就涉嫌觸犯該條文及其他刑事罪行包括刑事恐嚇等,警方已展開拘捕行動。公署同時強烈呼籲網民可觸犯該等刑事罪行,停止上載或轉載相關個人資料和具傷害性的言論,亦不可鼓吹其他人作出「起底」及欺凌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