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梁思浩等稱被拖欠花紅 向聰嫂甜品前董事追1.5千萬人民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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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份投資「聰嫂私房甜品」的藝人梁思浩,以及聰嫂創辦人「聰哥」林漢聰,指稱於4年前與其他公司簽下協議,在「聰嫂」進軍內地時將提供技術和推廣支持,而兩人將因此獲發花紅。而「聰嫂」前董事朱曉霞則任協議的擔保人,確保梁和林獲花紅。惟兩人稱被拖欠1500萬元人民幣花紅,他們於昨日(23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朱曉霞追討。
原告為林漢聰和梁思浩,被告為朱曉霞。
入稟狀指,原告於2015年3月簽下「股份收購轉讓合同」和「補充協議」。根據兩協議,聰嫂私房甜房有限公司或另一公司,於未來投資中國內地項目時,兩原告提供技術和推廣支持,而他們將獲聰嫂私房甜品發放花紅。而首年的花紅不少於500萬人民幣,第二年不少於1000萬人民幣,第三年則不少於1500萬人民幣。而被告則為其中一名擔保人,確保原告按期準時獲支花紅。
惟入稟狀指,聰嫂私房甜品於本年6月30日或之前,未有向原告支付1500萬元花紅。而被告未盡擔保人的責任,確保聰嫂私房甜品支付花紅,原告因此入稟追討。
案件編號:HCA154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