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青年涉機場傷付國豪被拒保釋 警需時查其他涉案人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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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上周一連續兩日在機場集會抗議《逃犯條例》修訂案,內地男子付國豪上周二晚在機場被懷疑身分,遭索帶綑手,官媒《環球時報》其後發聲明指他為旗下記者。19歲青年事後被捕,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共3罪。據悉,付疑曾被美國國旗旗桿「篤」中。涉案男子今(19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他暫時毋須答辯,還柙至10月28日再訊,以待警方檢視閉路電視、調查其他涉案人士等。庭上透露,被告早前涉於沙田新城市廣場襲警,該案將於本周五提堂。

付國豪出院後接受傳媒採訪時表示,自己幸運沒受致命傷,依然愛香港。(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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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法集結及傷人

被告賴雲龍,19歲,被控3項罪名,包括非法集結、傷人,及襲擊致造成身體罪害罪,指他於本月13日至14日期間,在香港機場一號客運大樓G位通道,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又一起非法及惡意傷害付國豪;及於14日在J通道附近襲擊付,因而對付造成身體傷害。

警誡下稱認為付是間諜

控方指被告在警方保釋期間干犯此案,反對擔保。辯方形容兩案有別,續指雖然控方指稱他襲擊記者,但付國豪當時並無提及記者身份,故被告有合理原因懷疑。據悉,有人警誡下稱:「我認為佢係中國間諜,所以打佢。」辯方又透露,被告小六學歷,任兼職侍應,月入8千;父母離異,於公屋單位獨居。主任裁判官錢禮批准控方的押後申請,但拒絕被告保釋。

付疑遭美國國旗旗桿「篤」中

據悉,付被圍堵期間疑遭被告腳踢及以美國國旗旗桿「篤」中,在擔架上亦被拳打;頭、頸及手受傷。亦有早前報道指,事發前,手持記者反光衣的付國豪在現場被多番追問身份,但他僅以英文自稱遊客。在場人士從他身上搜出內地護照、身份證、印有「我愛警察」的藍色上衣等。有網民發現其入境標籤屬訪客身份,質疑他不能在港工作。

案件編號:ESCC195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