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法律之劍止暴制亂 《人民日報》:當前最緊迫的任務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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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人民日報》海外版周三(14日)發表評論員文章,形容香港如今已經走到了一個危急關頭,「堅決依法打擊,以法律之劍止暴制亂、恢復秩序,是香港當前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緊迫的任務!」
題為〈以法律之劍止暴制亂〉的文章稱,連日來香港激進示威者屢屢用極其危險的工具攻擊警員、多次到尖沙咀扯下國旗,「囂張至極、喪心病狂」,這些暴力犯罪行徑是對香港法治和社會秩序的粗暴踐踏,是對香港市民生命安全的嚴重威脅,是對香港繁榮穩定的嚴重挑戰。」
文章指出,香港是個法治社會,但「激進分子們參與街頭暴力,他們分別涉嫌非法集結、襲警、妨礙警務人員執行公務等罪行。而污損國徽、侮辱國旗的行為違反了香港特區《國旗及國徽條例》」。
文章強調,參與違法行為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然而「某些有心人士卻鼓吹什麼『違法達義』,標榜用違法手段實現個人或團隊利益訴求的合理性。這樣的邏輯很荒謬,很滑稽。任何主張,無論自認為它的目標有多麼崇高,都不能以違法的方式表達,更不能訴諸暴力。暴力就是暴力,違法就是違法,其性質不會因為它標榜了什麼偽命題而有所改變。」
文章最後稱,希望「法律之劍止暴制亂,斬除瘴癘之氣,刺破惡性毒瘤,還香港一個天朗氣清、祥和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