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今明兩日四遊行全被警方反對 一文看清參加風險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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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修訂逃犯條例觸發的風波繼續發酵,本周末全港多區繼續有市民申請遊行及集會,不過,本周六(10日)的大埔、黃大仙遊行,及下周日(11日)的港島東、深水埗遊行同遭警方反對,警方僅批出下周日在維園集會的「不反對通知書」。 根據《公安條例》第245章,參加「未經批准集結」,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年;而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另外,有數個團體亦各自發起集會或遊行,如周六早上有「守護孩子未來」的親子集會及遊行;有基督教團體就在周六晚上舉辦唱詩活動,兩者都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黃大仙在8月3日及8月5日也成為警民衝突的戰場。 (資料圖片/羅君豪攝)

8月10日 星期六

1. 「萬歲籲警 放下屠刀」銀髮遞信(非集會遊行)

一群銀髮族發起早上9時起先後到警察總部、律政司司長辦公室、特首辦遞信表達意見,發起人指,責成李家超局長、盧偉聰處長及所帶領的警隊放下屠刀,以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等的態度執行職務。發起人認為,是次並不是遊行集會,而是去三個地方遞信,因此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亦呼籲參與者盡量避免做出示威行為,例如叫口號、舉示威牌。

 

2. 「守護孩子未來」親子集會及遊行(已獲不反對通知書)

一群香港的爸爸媽媽發起舉辦名為「守護孩子未來」的親子集會及遊行,早上10時半在中環愛丁堡廣場集會,其後遊行至政府總部,集會及遊行都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3. 大埔遊行(宣布取消)

「好鄰社北區教會」原計劃發起「讓民意走出連儂隧道」的遊行,下午2時集合,3時由大埔頭巴士總站遊行至廣福道投注站。不過,由於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發起人陳凱興作出上訴後亦被駁回,陳凱興宣布取消遊行,不過指無法預測市民會否自發到場。

 

4. 黃大仙遊行(宣布取消)

「810光復黃大仙遊行」原定於下午2時半在摩士公園集合,再遊行至黃大仙廣場,遊行目的為向警方於過去兩周屢次於該區施放催淚彈表達不滿,聲討警權過大及濫捕情況。籌委會其後接到警方的反對通合書,籌委會指,對上訴機制極不信任,故將不就遊行及集會申請作出上訴,呼籲市民支持並參與8月份其他集會或遊行。

 

5. 「與神同行」唱詩活動(已獲不反對通知書)

一群熱心的基督徒自發活動,晚上6時半在中環遮打花園集合,其後會進行敬拜、分組祈禱,前往中環政府山唱詩,路線中途途經律政中心及禮賓府公眾活動區。活動已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8月5日的七區罷工集會上,大埔區有示威者出動鏟泥車。(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8月11日 星期日

1. 港島東集會(已獲不反對通知書);遊行(警方反對)

「港島東遊行」原定下午1時在維園集合,其後遊行至北角渣華道遊樂場。

警方稱基於有需要維護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及保護他人的權利及自由等理由,只是批准下午1至5時在維園集會,反對由維園至北角渣華道遊樂場的遊行,同時禁止發起人在終點渣華道遊樂場舉行集會。

 

2. 深水埗遊行(警方反對)

深水埗遊行原定在2時半集合,3時由楓樹街球場遊行至深水埗運動場,但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根據反對通知書,當中提及自6月起多個遊行集會結束後,附近一帶均發生堵路及縱火等事件。而深水埗共有兩間警署、一個行動基地及設施遭嚴重衝擊及破壞,倘周日再於附近地區集會遊行,警方有理由相信「類似衝擊及破壞情況再次發生」。

8月5日的七區罷工集會,警方在大埔區同樣施放催淚彈清場。 (資料圖片/曾梓洋攝)

根據第245章《公安條例》,任何公眾集會或公眾遊行在違反第7或13條的規定下進行,該公眾集會、公眾遊行或公眾聚集,即屬「未經批准集結」,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年;而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5年。

「全民撐警日」 建制派到多間警署送心意卡

除了反修例人士的活動,建制派亦有發起支持警察的活動。守護香港大聯盟發起「全民撐警日」活動,大聯盟召集人黃英豪、陳勇、王惠貞、陳仲尼等人將於周六上午10點至12點半,分別前往中區、觀塘、葵涌警署送上心意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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