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選戰】中大生涉恐嚇選舉主任被捕 新亞學生會:以言入罪
撰文:黃雅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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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新亞書院學生會在Facebook發布聲明指,昨日(6日)被警方拘捕的19歲中大男學生現已獲准保釋候查,學生會強烈譴責政府「以言入罪」,並列舉以往數個警員用威嚇言論的同類型事件,批評警方今次是「選擇性執法」,將為被捕男生提供所須協助,並建議同學熟讀被捕須知。
接連有人因網上向選舉主任出言恐嚇被捕,在中大就讀風險管理課程的19歲鄭姓男生昨早被警方拘捕,指他涉嫌「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探員亦撿走其電話、電腦及網絡路由器作調查。
中大新亞學生會今日(7日)在社交專頁發表聲明,指鄭同學為該會的基本會員,又稱已跟鄭同學的家人取得聯絡,會繼續提供協助。學生會在聲明中強烈譴責政府「以言入罪」,是企圖剝奪港人的言論自由。
譴責政府「選擇性執法」
聲明列舉近年兩個警員涉威嚇言論的例子,分別是警長黃志明在2014年,於社交媒體稱要將TVB記者「女姦男殺」,以及在2010年,包致金侄女Amina掌摑交通警察,有警員在事後同樣於社交媒體稱要「開槍打死佢」,兩次均未見警方執法,事後警方指上述兩人僅是「情緒發洩」,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
學生會斥責政府現時是「肆意濫捕」、「選擇性執法」,認為其目的是「為了打壓異己、殺一儆百,製造白色恐怖」,又建議所有同學熟讀被捕須知,指「這個政權越是打壓我們,我們就更加不能屈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