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消費權益報道獎 香港01奪「新聞/特寫/評論」組金銀獎

撰文:韋景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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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消費者委員會丶香港記者協會丶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合辦的「第19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今日(31日)舉辦頒獎禮,《香港01》一共奪三獎。其中「競爭條例三年 自由市場不自由 反競爭持續」奪得「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金獎,「飛機垃圾系列」奪得「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銀獎及可持續消費新聞獎。

消費權益報道新聞獎得獎者,一同與消委會委員及評判合照。(消委會圖片)

參賽作品數量創2008年以來最多

第19屆消費權益新聞報道獎共收到274份參賽作品,是自2008年以來的新高。消委會主席林定國表示,參賽作品題材廣泛,由民生議題到法例檢討,亦貼近市民生活日常,突顯出傳媒敏銳的新聞觸覺及對社會的關懷。今年適逢消委會成立45周年,將會舉辦一連串慶祝活動,如「消費權益廣告創作大賽」及與大灣區區內相關組織協辦研討會,與區內城市簽署針對消費方面投訴機制及訊息互換的工作協議。

林嘉淇憑「競爭條例三年 自由市場不自由 反競爭持續」報道,奪得「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金獎。

「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金獎

競爭條例三年深度報道

記者:林嘉淇

自2015年競爭條例實施以來,坊間一直有聲音指條例未有成功遏止市場上的反競爭行為。三年間,陸續有超級市場被揭向批發商徵附加費用,意圖利用其市場勢力以獲得最大利潤,亦有小店因定價過低而被供應商封殺,暫停供貨。

故此,負責報道的記者林嘉淇帶著一個疑問:「為何條例通過後,仍然有這些情況發生?是條例條文出現問題,還是執行條例的組織不作為?」記者翻查後發現,當時的條例是經過多次修改,才得以在立法會通過,亦因此條文存在漏洞令阻嚇力不足。透過整理不同國家實施競爭法的經驗,希望報道對政府日後檢討法例時能起一定的參考作用,「讓條例不是通過了便算,而是能發揮到應有的作用。」

黃妍萍(左一)及林嘉淇(左二)分別奪得「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銀獎及金獎。(消委會圖片)

「文字(新聞/特寫/評論)」銀獎及可持續消費新聞獎

飛機垃圾系列報道

記者:黃妍萍

近年來,不少報道探討塑膠氾濫問題,也起了「走塑」風潮。這篇報道不是探討日常生活所產生的廢物,而是從全新的角度——飛機垃圾,探討航空業即棄垃圾問題。

負責記者黃妍萍透過訪問機艙服務員了解問題的嚴重性,並參考其他國家的航空公司處理飛機垃圾的做法,與香港的航空公司作對比,希望能起警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