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不合作運動】網民拉緊急手掣、擋車門阻服務 恐違港鐵附例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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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日(21日)有白衣人走入港鐵元朗站無差別襲擊市民,大批市民不滿港鐵及警方的處理手法。今日(30日)再有網民於港鐵站發起「不合作運動」,以「兩招」阻礙列車服務,包括以身體、背包等阻礙列車關門;或拉動緊急通話器手掣,引致觀塘線、港島線的服務嚴重受阻。
《香港01》記者翻查《香港鐵路附例》,當中已清楚指明,如不恰當使用緊急設備,可被罰款5,000元;而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則可被罰款2,000元。

有市民以身軀及背包阻礙列車關門。(鄧栢良攝)

任何人不得啟動緊急或安全器件

今早有市民發起不合作運動,包括以身體或物件阻礙港鐵車門關上,以及拉動車廂內的緊急通話器手掣。港鐵今早約8時半表示,由於列車於調景嶺站車門受阻及有乘客按動緊急掣,觀塘線觀塘站至調景嶺站列車服務暫停;之後到約10時40分,港鐵再稱北角站同樣有多宗列車車門受阻,港島線銅鑼灣站至鰂魚涌站列車服務暫停。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當中第八條指明:「除非得到港鐵公司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啟動鐵路處所內的緊急或安全器件,但為設置該等器件的明示目的及根據其上印有的指示而使用者,則屬例外」,否則最高可罰款5,000元。

有市民曾拉動緊急通話器手掣,清楚見到封條有曾被撕開情況。(陳康智攝)

另外第九條亦指明:「(1)任何人不得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入或離開列車,亦不得企圖在列車車門開始關閉後進入或離開列車;(2)任何人不得干擾鐵路處所內的任何門或閘,包括任何列車車門及月台幕門」,干犯者同樣是不當進入或離開列車,最高可被罰款2,000元。

藍田站一度有大批市民等候(蘇煒然攝)

張貼貼紙亦違附例

除了令列車無法順利開出,今早亦有市民於站內範圍張貼貼紙;而之前亦曾有網民設計與港鐵官方貼紙告示相似的反修例貼紙,也在列車車門張貼。不過,港鐵附例同樣指,禁止張貼招貼:「除非得到港鐵公司書面特准,否則任何人不得在鐵路處所任何部分-(a)張貼、黏貼、髹上或書寫或安排張貼、黏貼、髹上或書寫任何標語牌、傳單、廣告或其他物品;或(b)派發任何書籍、單張、其他印刷品或任何樣本或其他物品」,違例者可高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上周三(24日)亦有市民於港鐵金鐘站發起「不合作運動」,之後港鐵行政總裁金澤培表示,港鐵附例保障乘客可安全、暢順乘車,一般而言,如港鐵人員勸籲後,市民無意妨礙車務,就不會再跟進;相反,如勸籲無效,港鐵會發通知書,因應事件嚴重性再決定下一步行動。上次不合作運動時,港鐵曾向兩名市民發出擬檢控通知書。

有市民之前疑在港鐵列車的閘門上,貼上「請勿送中」、「請收回暴動定性」等貼紙。(資料圖片/網上圖片)

今年5月阻車門關閉   涉事者被控告

此外,港鐵亦確曾就阻礙列車關門而引用港鐵附例控告市民。翻查資料,今年5月時,一名男乘客在樂富站阻礙車門關閉,港鐵職員勸阻時,被該男子以粗口辱罵,過程被市民拍下,短片在網上瘋傳。事後港鐵控告男子阻礙車門,以及講粗口,兩罪名最高合可判罰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