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中心涉威嚇營銷 學生填問卷被誘買課程 辯方反指想變金鐘國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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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的4名職員被指,向2名學生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使2人共購買2.1萬元健身服務。4名職員今(23日)否認2項作出威嚇性營業行為罪受審,其中一名事主作供時指,當日職員在街上叫他幫手填問卷,又說只欠一個,他出於好心答允,卻被帶到健身中心,填表期間,職員要他出示身份證「對資料」,期間遭職員見到他銀包內有提款卡,職員即藉詞稱入錯資料,叫他快提走銀行所有金錢,他不虞有詐把戶口中僅餘的3700元全部取出,職員之後又藉詞稱無法取消課程,收取了他3000元學費。惟辯方卻指事主曾稱想有如韓星金鐘國的身型。

事主之一的周峻弘稱,案發時他把戶口的3700元取出,即被職員取走3千元交課程費用。(李慧娜攝)

四名被告:黃展澤(20歲)、區存信(24歲)、譚嘉希(21歲)及張梓健(22歲)。首3被告被控於去年‪3月24日,向周峻弘銷售價值3000港元的健身服務時,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而第4被告則被控去年4月4日向梁浩明銷售價值1.8萬元健身服務時,作出威嚇性營銷行為。

職員拍膊稱:差一個收工

控方傳召現職為電腦程式員的22歲事主周俊宏作供,他指事發時仍為學生並兼任圖書館IT技術員,他憶述去年3月24日下班後,行經涉案的和富大廈,但一名黑衣男子突然抓著他的肩膀說「差一個收工」,要求他幫忙填問卷。周指當時出於好心,故跟隨黑衣男職員A到涉案的健身中心Go Goal Studios,抵達後,另有職員B替他量度高度、體重等,又指他「脂肪比例唔係幾好」。

打開銀包被職員見到提款卡

職員B又拿出一份客戶協議書叫他填寫個人資料及簽名,周稱以為填下問卷,無意識到是騙局,故按職員指示填資料及簽署,當時協議書上其餘部分為空白。及後,職員B又叫他出身分證「對資料」,周不虞有詐故按他指示做,但後來職員B又再著他出示提款卡,他稱因害怕,謊稱沒有提款卡,但他正將身分證放回銀包時,職員留意到他銀包內有提款卡,不斷叫他出示用以「對資料」,周終耐不住游說,將提款卡及身分證一同給予職員C。

辯方律師在盤問時指,男事主周俊宏到健身中心時,曾聲稱想有如韓星金鐘國(圖)的身型。(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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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員主動陪同到銀行提款

周續指,職員A及後突然拿著他的提款卡出來稱「有職員入錯資料」,叫他到銀行將所有款項提取出來,否則會被「食錢」,周表示當時因「對銀行戶口知識唔係好多」,遂相信他們並由職員D陪同下,從戶口提取3700元。不過返回健身中心時,便看到該客戶協議書中揀選了價值3000元的6堂課程,周表示因想取回身分證盡快離開,故不以為然。

職員稱無法取消課程要求付款

職員A後來又稱出現狀況,無法取消課堂,要求周給他們3000元,周當時十分氣憤並說:「咁你地同詐騙集團有咩分別?」及後因害怕被職員繼續煩擾,故與A商量可否降低金額,A堅持要他付3000元,周最後付款。職員C之後給他客戶協議書的底單及VIP卡,又稱:「認單唔認人。」著他另約時間上來便可取回該3000元。周指當時從沒人向他解釋協議書條款及性質。

再求退費職員只肯退5百元

周下午供稱,後來他數次到健身中心要求退回3000元不果,而職員告訴他只可退回會費500元,或他可選擇參加該6堂健身課程,他終在去年4月9日報警。他確認早前提到的職員A、B、C分別為本案被告黃展澤、區存信、及譚嘉希。

辯方指周稱想有如金鐘國體格

辯方盤問時指出,當日有被告曾向周推銷健身課程,周稱當日有被告問他:「你想做咩體格?」周回道想擁有猶如韓星金鐘國的體格,但強調沒人向他推銷健身課程。辯方提到協議書上列明簽署後不會退款,周稱當時沒仔細看,他亦承認早前提到「食錢」情況不可能發生,但當時他真的相信了職員說法。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9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