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 指其律師專業疏忽 入稟求賠償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板前壽司」創辦人鄭威濤,遭生意拍擋潘嘉聞指他私下開設其他「板前」分店和另一品牌「板長」搶生意,引發訟訴,終院最終裁定鄭敗訴。而鄭昨(18日)入稟高等法院,指處理案件的律師行和律師專業疏忽,未有恰當地向鄭提供建議,甚至未有恰當保管文件,向律師索償。
原告為鄭威濤,被告為梁錫濂黃國基吳志彬律師行,以及律師黃國基。鄭於本年4月作供時透露,前年患上胰臟癌。
入稟狀指,兩名被告受聘於鄭,處理多宗「板前」案件。惟鄭指他們在處理該些案件時,未有根據法庭的命令,在指定時間內作出跟進。被告亦未有恰當地向鄭提供建議,向法庭存入誓章和所需證供,以及未有恰當地保管法庭文件。
入稟狀續指,因被告的專業疏忽而令鄭損失。鄭因此要求被告作出賠償,以及支付相關利息和訟費。
案件編號:HCA129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