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豎琴買家 涉冒充海關人員勒索鋼琴學校價值200元調音匙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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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二手豎琴買家,被告涉嫌在買賣樂器過程中冒充香港海關人員,以及勒索賣家提供一枚豎琴調音匙,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和《盜竊罪條例》。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星期三(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一名二手豎琴買家,被告涉嫌在買賣樂器過程中冒充香港海關人員,以及勒索賣家提供一枚豎琴調音匙,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和《盜竊罪條例》。(資料圖片)

案情指,33歲被告李偉健是琴行獨資東主,他在今年1月16日於旺角一間豎琴及鋼琴學校,以1.25萬元向該學校的獨資東主購買一個二手豎琴,被告付款後發現該價錢並不包括一枚調音匙。被告當日在豎琴及鋼琴學校內涉嫌假冒海關人員,他同日亦涉以恫嚇方式,要求賣家提供一枚價值200元的調音匙。

被告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假冒公職人員,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條;以及一項勒索,違反《盜竊罪條例》第23(1)條。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他將於星期三(1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