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社署建議彈性支援青少年 社總:遲了三個星期

撰文:杜潔心 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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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引起的爭議至今未平,社署主動去信青少年服務中心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綜合服務中心的社福機構,建議可靈活調動人手,加強外展服務以及緊急支援服務,社署會彈性處理服務量標準。
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指,對於社署的彈性處理,本應感到欣慰,惟缺乏具體應變措施,忽略了青年人的擔憂,更有意圖把政治問題以服務解決之疑慮,社總更指,「這封信,遲了三個星期了。災難性的社區創傷早已出現!」因此,暫時只能視社署的彈性安排是一個公關手段,沒有全新的服務安排及具體的資源增撥,更沒有觸及青少年根本的負面情緒來源 —— 政府管治團隊的治港方針。

社署早前宣布,因應近日社區事件,會彈性處理本年度FSA要求。(資料圖片)

早前傳出有官立醫院涉洩露病人資料,社總在文中直言,年青人對於政府資助機構已有「白色恐懼」,因而未必主動找社工輔導。又鄭重呼籲,團體與進行個案記錄只需就青少年的情緒作紀錄,一切過去的行為應不作記錄,令青年人能安心求助,才能重新建立互相信任關系。

社總:社署應向政府高層轉述聲音

社總指,社署彈性處理服務量標準的安排「聊勝於無」,形同公關手段。又稱措施亦未有觸及青少年的負面情緒來源,社總解釋即是政府管治團隊的治港方針。社總又在文中重申,關心青少年的情緒、支援和輔導本來就是社署基本責任,而現時前線人員工作量爆煲,社署要做的應是向政府高層轉述,負面情緒源於特區政府漠示他們的聲音。

社總同時要求政府盡快撤回修訂,停止追究示威者,才能終止「白色恐怖」帶來的心理影響;又建議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挽回市民對政府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