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安達人壽前銷售經理涉詐騙2.1萬元 罪名成立

撰文:張嘉敏
出版:更新:

一名任職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前銷售經理,涉嫌利用26份載有虛假資料的強積金申請,詐騙其前僱主及一間強積金受託人公司共約2.1萬元的佣金及現金獎勵,今日(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

安達人壽前銷售經理於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欺詐罪名成立。(資料圖片)

現年41歲的被告陳鏵,案發時為安達人壽保險有限公司的銷售經理,並為一名保險代理人的上線經理。於2015年6月26日至11月5日期間,安達人壽接獲26份投保銀聯信託有限公司一項強積金產品的申請,表格上寫上該保險代理人為經辦營業員,而被告為其上線經理。

安達人壽其後將申請表交予銀聯信託審批。銀聯信託批准有關申請後,透過安達發放共逾1.4萬元佣金,以及合共6100元的現金獎勵予該保險代理人。被告其後於同年10月向該保險代理人表示曾向安達遞交一些強積金申請,並在申請內寫上該保險代理人為經辦營業員,要求該保險代理人交還相關佣金予她。

該保險代理人其後於同年12月向安達匯報事件,並在公司內部會面時確認她沒有處理相關強積金申請。而被告並非註冊強積金中介人,不能參與銷售強積金產品。

被告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成立,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案件押後至7月25日判刑,以待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批准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