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堯再因侮辱區旗罪成 被判入獄6周 古:望中國尊重人權

撰文:郭顥添
出版:更新:

曾因多次侮辱香港特區區旗及國旗的社運人士古思堯,去年10月再在公開場合玷污區旗被控,古今(25日)在東區法院否認控罪受審,但又沒有自辯或傳證人,裁判官即判他罪成及入獄6星期,古在庭上自言,這已是他第7次坐監,但他相信這非他最後一次,他投身社運30年,希望中國會真正尊重人權。

被告古思堯,73歲,被控於去年10月13日在金鐘添美道故意玷污香港特區區旗,包括在旗上寫著「香港政府真無恥」,而該旗亦有被撕過的痕迹。

古未有自辯或傳召證人,裁判官問他以何抗辯時,古稱政府DQ劉小麗參與立法會議員補選,認為政府做法有違《基本法》及一國兩制,他極度不滿下想侮辱政府。

案件編號:ESCC 93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