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民權觀察接49宗投訴涉警濫暴 有人倒地後遭拳打腳踢
撰文:張雅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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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風波未停,民權觀察上周五(21日)成立「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收集懷疑警方在6月12日的行動中對示威者使用過度武力的個案。截至今早(25日),平台共收到49宗個案,其中36人為受害者。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當中有3個個案較為嚴重,包圍參與和平集會的示威者倒地後遭警員拳打腳踢、眼部直中胡椒噴霧及胸口上方遭催淚彈擊中。
「警暴受害者支援平台」暫時收到49宗投訴,36宗來自受害者,其餘13宗為目擊者。收到最多的投訴是警方使用催淚彈,有42宗。警方使用警棍及毆打示威者的投訴則分別有9宗和8宗。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當中有3宗個案較為嚴重,全部來自當日參與和平集會的示威者。有兩宗個案的示威者突然被警方包圍,再用警棍和盾牌攻擊。當他們倒地後,警方對其拳打腳踢。亦有1人在夏慤道遭警方驅趕時,想回頭看是何人攻擊他,但竟然遭警方施以胡椒噴霧,直射雙目,其後更是出現了人推人的危險情況,四周亦見到有示威者跌倒在地。
另有一位受害者曾被催淚彈射擊胸口上方,他能提供胸口上的傷痕。民權觀察認為,此個案顯示警方危險地使用有關槍械情況,很可能令受害者心臟停頓或停止呼吸。這宗以催淚彈射擊惹你上身及頭部屬非法武力,違反了《就執法方面的非致命武器及相關設備的日內瓦指引》的草擬本,應嚴禁使用。
民權觀察將安排受害人訪談,並組織由律師及社工成立專家投訴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