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醫學界揭警方在醫院拘5人 4人涉暴動罪
6月12日反對《逃犯條例》示威,最終演變成流血衝突,警方及醫院管理局先後證實,有傷者在醫院求醫期間被捕。
醫學界、衞生服務界及法律界部分選委今日(23日)舉辦聯合記者會,揭發警方在醫院範圍拘捕5人,涉及3間醫院,分別是伊利沙伯醫院、廣華醫院及仁濟醫院;當中最少2人在病房被捕。
此外,他們又指5人中,共有4人涉及暴動罪,另1人就涉非法集結。醫院管理局發言人回覆《香港01》確認,警方在院內的三宗拘捕行動,包括伊利沙伯醫院、仁濟醫院及廣華醫院。醫管局表示,急症室不時聚集大量公眾及各救援部門人士,已提醒急症室醫護人員,在分流及診症時,確保病人的病歷及其對話不會外洩。
醫學界、衞生服務界及法律界又發表聯合聲明,促請警員不應滋擾醫護人員或妨礙救護工作,也需尊重病人私隱,他們手持寫有「Behave」的標語,形容是希望警方「檢點吓」。有前線護士透露,有警員在沒有帶委任證下,到急症室不同病室偷聽醫護人員談話,甚至恐嚇醫護。
法政匯思秘書游月華透露,根據民陣、民權觀察等提供被捕支援的組織資料,警方拘捕了近50人,當中5人在醫院被捕,其中1人在仁濟醫院病房、1人在伊利沙伯醫院病房、2人在伊院急症室、1人在廣華醫院急症室被捕。5人中有4人涉及暴動罪,另1人就涉非法集結。
▼從6月9日大遊行 13日大規模衝突 到暫緩修例政局回顧▼
指沒帶委任證警員偷聽醫護人員談話
一眾選委今日下午手持寫有「Behave」的標語出席記招,醫學界選委、真普選醫生聯盟成員黃任匡解釋,這是給予警方的訊息,「想佢哋檢點吓自己喺醫院裏面嘅行為。」
衞生服務界選委、香港專職醫療人員及護士協會主席洪梓然透露,曾收到前線護士報告,有警員在沒有帶委任證下,到急症室不同病室偷聽醫護人員談話,「甚至有粗魯、恐嚇語氣去恐嚇姑娘,去問佢哋資訊。喺現階段警權咁大嘅情況,姑娘被恐嚇時都驚要唔要孭上法律責任。」
黃任匡直言,警察如需向醫護人員查詢病人資料,應循正常途徑,向法庭申請手令,然後向醫院或醫生正式書面申請醫療報告,「而唔係喺分流站口噏噏向醫護人員查詢:『今日有無人喺金鐘被人打傷?』咁樣係唔恰當行為。」
他又稱,現時已接獲示威者表示在抗爭期間受傷,但因擔心被捕,而不敢到醫院求診。他相信如情況持續,可以預見未來只會有更多市民拒絕到醫院求醫,對公眾健康構成危機。
黃任匡:網上公審前線醫護如中圈套
有網民指,如明天(24日)下午1時前醫管局不公布如何處置涉嫌洩露病人私隱的護士,將會公開該護士名字。黃任匡回應指,在網上公審前線醫護有如中了圈套,他解釋,以往醫管局在處理醫療事故時,都會指斥是有前線醫護出問題,而他不認同這個做法,「係近乎獵巫的做法,會失去在制度上改變的機會,其實是醫管局沒有向前線發出清晰指引,令人在受壓時有不當行為。」
他認為,或有醫護曾洩露病人私隱,但現行機制是可信可行,可先以現行制度去處理違規問題。他稱,如果有醫生或護士違反了專業守則,病人有權到醫務委員會、護士管理局作出投訴,若有醫護嚴重違反守則,又涉及專業失德,有除牌等懲處風險。
黃指出,更重要的是醫管局需發出清晰指引,否則事件亦會重覆發生。
對於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稱前線醫護或未能完全分辨橡膠子彈造成的傷口是實彈或橡膠子彈,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馮德焜指,如醫護確定傷口屬明顯火器,即實彈造成的傷口,因香港不應有火器在市面上,為保護公眾就會報警,但醫護亦會小心分辨傷口是否屬橡膠子彈造成。
至於荃灣港安醫院就一宗懷疑槍傷個案而報警,黃任匡批評院方做法並不恰當,「同事無責任向警察提供受槍傷人士或示威者資料,專業守則無規定刑事案要主動報警。」
法律界選委、大律師黃宇逸稱,警察有索取資料的程序,如有警察施壓而取得資料,或涉及濫權,警方內部可作出調查及研究是否應處分。法律界選委、大律師吳宗鑾就稱,即使警方的搜證過程屬非法,亦不可成為示威者的抗辯理由,但有機會令相關證據的呈堂性下降,視乎法庭會否酌情接受證據呈堂。
醫學界、衞生服務界及法律界聯署及發表聲明,指出警員在醫院範圍拘捕示威者的事件,對前線醫護造成壓力,促請警員不應滋擾醫護人員或妨礙救護工作,也需尊重病人私隱,敦促警方立刻停止向任何醫護人員隨意口頭查詢病人的個人資料,否則屬違反私隱條例。
聲明由23名醫學界選委、30名衞生服務界選委、29名法律界選委、兩個醫生工會(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線醫生聯盟)及四個專業議政團體(杏林覺醒、護政、物理治療起動、法政匯思)發出。
醫管局:知悉三公院拘捕行動
醫管局回覆《香港01》時重申,公立醫院在救急扶危時會以病人安全為首要考慮,不會受其他與臨床無關的活動影響,局方明白急症室不時聚集大量公眾及不同救援部門人士,已提醒急症室醫護人員,在分流及診症時,確保病人的病歷及與病人的對話不會外洩。局方又指,會提醒其他執法機構,於醫院環境須注意尊重病人隱私。
醫管局表示,公立醫院有既定機制處理執法人員索取病人資料的要求,包括作出正式記錄。若前線醫護人員有疑問可向上級、或醫管局重大事故控制中心查詢。此外,根據不同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的報告,醫管局知悉有三宗警方人員在院內的拘捕行動,分別在伊利沙伯醫院、仁濟醫院及廣華醫院。
醫管局又指,歡迎前線醫護人員就其他執法部門在醫院內懷疑不適當行動向上司報告。至於有關執法部門的拘捕及控罪等詳情,則著傳媒向相關部門查詢。
警方晚上回覆《香港01》指,根據《警隊條例》,如警務人員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或在訂明的情況下,便可作出拘捕。即使警務人員沒有為此而發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權力。 警方又指,所有急症室警崗均有警員24小時當值,若有醫護人員轉介需注意個案,如懷疑傷勢涉及在刑事事件中造成,當值警員會初步調查,再將報告交由相關警方單位跟進。而警員在急症室大堂發現有求診者,包括受害人或疑犯有可疑傷勢,警方亦會主動跟進相關案件。
警方表示,在醫院調查或行動時,不會阻礙任何人士接受治療,及「絕對尊重病人私隱,以及任何人士應有的其他權利,包括聘請法律代表。 」警方又稱,「任何人士如對警方有任何指控,歡迎向警方提供具體證據以作跟進;對於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警方表示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