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法律界選委對警方用武力表示關注 要求作獨立調查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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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引發連串示威衝突,警方昨動用布袋槍、催淚彈等在金鐘一帶驅散示威者,事件中至少72人受傷,至少2人情況嚴重。30名法律界選委成員對警方使用過份武力表示關注,並發聲明引述終審法院就拒受理前警司朱經緯上訴案件時,提到「法庭絕不能姑息如此對市民無理施用武力的違法行為」,籲警方要留意《警察通例》所列出使用武力時的守則,又要求警方是否對示威者及記者使用過份武力進行獨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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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資深大律師陳景生及戴啟思等30名法律界人選委今聯署的聲明中,他們讉責任何對示威者使用不合法武力的行為,特別對昨天(12日)警方向示威者使用武力表示關注。
聲明又指出,認為警方在對待公眾時,應採較高程度的限制,盡量避免使用武力,並應在合理環境下才使用武力,同時又引述終審法院就拒受理前警司朱經緯上訴案件的判辭指:「法庭絕不能姑息如此對市民無理施用武力的違法行為」,籲警方要留意《警察通例》所列出使用武力時的守則,又要求警方是否對示威者及記者使用過份武力進行獨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