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澳門記者除下眼罩頭盔欲洗傷口 即遭警胡椒噴霧噴面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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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爭議持續,引起社會各界關注。大批市民集於金鐘政府總部及立法會,衝出龍和道、夏愨道佔據道路,以阻止條例草案在今日(12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除香港記者外,亦引起世界各地關注,有不少境外記者到場採訪。從昨晚開始通宵採訪的一名澳門記者,今日在金鐘採訪期間,遭警方在毫無防備下向其面部噴射胡椒噴霧,須由現場市民協助抬離現場。

澳門記者陳嘉俊指,今日到金鐘採訪期間,遭警方在毫無防備下向其面部噴射胡椒噴霧,須由現場市民協助抬離現場。(受訪者提供)

繼6月9日晚衝突間,有新聞工作者表示遭警方多次無理驅趕、搜查及推撞致傷後,今日再有記者表示遭警方噴射胡椒噴霧。《香港01》記者證實來自澳門的記者陳嘉俊於昨晚(11日)起已在進行採訪工作,陳嘉俊今日接受《香港01》電話訪問表示,他今日到行政長官辦公室採訪期間,身上掛有記者證、手持攝影器材,並戴上頭盔。陳嘉俊續指當時同行亦有數名身穿「螢光色記者背心」的香港記者同行採訪。由於在其中一次衝突間,遭少量胡椒噴霧灼傷,所以到路旁以水清洗傷口。

惟洗傷口期間,陳嘉俊憶述當時有記者突然高叫快走離場,在懷疑警方有進一步行動下,他與其他記者隨即準備離開。惟在脫下頭盔、眼罩,以及口罩等裝備的情況下清洗傷口期間,他形容當時有香港警察朝他正面噴射胡椒噴霧,令他全身多處受傷,其中包括背部及手部受傷。陳嘉俊指,遭胡椒噴霧正面灼傷後,由示威者及本港記者協助將他抬離現場,並即時為其急救,故眼睛未有受傷。

陳嘉俊形容自己在無任何動作對警方或示威者有影響,他甚至完全沒有行動能力,但同樣都被警方噴散,強調對警方執法表示「極度不滿」。

澳門記者陳嘉俊指,今日到金鐘採訪期間,遭警方在毫無防備下向其面部噴射胡椒噴霧,須由現場市民協助抬離現場。(受訪者提供)

記協今日(12日)向特首林鄭月娥發公開信,批評警方無理阻礙採訪,緊急呼籲特首介入。公開信指,6月9日晚上以來發生的大型示威活動,備受香港市民及國際社會關注,但連日來新聞工作者面對警方多次無理驅趕、搜查及推撞致傷。記協緊急呼籲特首林鄭月娥介入,以保障基本法第廿七條承諾之新聞自由,不受執法人員之損傷。

記協又指要求向警務處處長陳情不果,周二與警察公共關係科會面後,情況不單沒有改善,反有惡化跡象。其中包括以長盾及警棍驅趕已表明身份之記者,導致多人受傷;以胡椒噴霧射向正在撤離的記者,令其背部及手部受傷;拒絕界定並公布封鎖範圍之餘,以長盾及警棍驅趕記者,以及以電筒照射形式干擾記者攝影等,干預新聞自由。

記協續指,至今已經收到15宗具名投訴,所有投訴人事發時均於當眼位置展示有效證件,並有表明身份,均未獲理會。促請特首馬上介入,阻止警方對採訪之無理干預,以確保清場行動在足夠的傳媒監察下進行,向市民交待及維護香港的國際聲譽。

▼逃犯條例修訂二讀.龍和道被佔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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