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子星案】指引渡後會受不人道對待 官裁定無權處理人權問題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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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通緝犯、印度裔港人文子星(Ramanjit Singh)因涉嫌在印度策劃恐怖活動、逃獄等,被當地政府要求引渡回國受審,其引渡聆訊今(5日)在東區法院續處理。對於文子星及印度政府爭議,裁判法院是否有權判斷文子星被引渡後的人權問題。而裁判官今指,審理引渡案的裁判法院無權處理酷刑聲請等人權問題,此議題須由入境處處理,法庭將先審視印度政府提出的引渡理據。

同時持有印度護照及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文子星(29歲)在犯人欄內受2至4名職員看守。警犬、警車及荷槍警員繼續在法院戒備,入庭旁聽須接受安檢。

官指未見文子星在印度所涉的罪行 與政治運動有關

文子星及印度政府雙方昨爭議文被引渡後會否受不人道對待,及法庭有無判斷此議題的司法管轄權。裁判官彭亮廷今裁定,審理引渡案的裁判法院無權處理酷刑聲請等人權問題,此議題須由入境處處理。

裁判官引《逃犯條例》第503章第5條表示,如文子星一方可提出證據指印度政府所舉罪行屬政治控罪,或他會因其種族、宗教、國籍、政治意見,而在審訊時蒙受不利不公對待,便不應將他交付印度。惟裁判官未見其涉及的毒品罪行與印度政治運動有關。

印度政府要求港府引導的疑犯文子星。(資料圖片)

印度政府一方指 文子星身處的車上撿獲手槍

文子星一方遂稱,文子星在印度因涉參與「卡利斯坦運動」而被捕及虐待。印度政府一方即表示反對,指此類申訴純屬酷刑聲請,指對方無視裁判官剛才頒下的判定。

裁判官決定先讓印度政府一方就引渡陳詞,其資深大律師遂指文子星在印度干犯28項罪行,並讀出其中10項包括交替控罪的罪名,指他犯下盜竊、管有虛假文件、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串謀從合法羈押逃脫等罪。他表示,文子星曾在當地被截停,警方在車上撿獲手槍及19張懷疑偽造的信用卡。

案件編號:KCMP13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