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三十】李家超拒評六四︰特區官只評特區事 泛民斥「龜縮」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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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4日)是六四事件三十周年,在立法會保安局事務委員會上,公民黨譚文豪再次質問李家超,指今日正值「六四事件」,為何卻在內地媒體及網頁是完全看不到相關資料,李家超回應指「我是特區的官員,我是評論特區裡面的事務。」譚文豪批評政府面對六四事件的態度是「即刻龜縮」,斥一提到六四,特區政府及建制派就「無聲出」,指當局想通過修例時就講內地有新聞自由,一提到六四就選擇不講不答。

譚文豪批評政府面對六四事件的態度是「龜縮」。(資料圖片)

立法會保安局事務委員會今日繼續審議修訂《逃犯條例》。譚文豪續引述指,為何李家超曾稱,內地若無履行對人權保障和公平審訊承諾,會受到傳媒監察,但質疑為何會認為內地會有「第四權」監察當局。

李家超表示,「我覺得全世界有都第四權,新聞利用報道,去報道對事情的一些看法,是新聞工作者的責任,不是我作為一個官員可以去評論。我覺得每一個地方的新聞工作者都有新聞專業。」但拒絕表述個人觀點,指等於他不會評論西方國家事務。續指「我亦都看到大陸經常有新聞發布會。」並指是有議員將個人意見強加在他身上。

譚文豪重申,內地有傳媒監察之言,是出自李家超早前講法,批評政府面對六四事件的態度是「龜縮」,指六四成內地敏感字眼,無法在內地看到,證明內地是一個無新聞自由的地方。

繼譚文豪、范國威、黃碧雲後,朱凱廸亦提到六四事件,特首今早的回應未有提及六四兩字,指特區官員對於政治紅線的服從程度「可以吞了這些數字。」可見港府能為移交請求把關是不可信。林卓廷提出,協助在內地被羈押人士逃脫,並窩藏罪犯,會否被引渡返內地受審,如包括是否不排除將「黃雀行動」中的港人引渡返內地等。當局指,窩藏罪犯不在移交罪行類別當中。

何君堯在譚文豪之後發言,支持李家超對內地新聞權力看法,但其指譚文豪的宗主國是美國,被林卓廷及譚文豪要求收回,何君堯及後澄清,他是想表達「(譚文豪)你的宗主國是否美國?」在毛孟靜要求澄清,承認講錯斯諾登Edward Snowden為John Snowden。

陳恒鑌稱,據其所見,在街上「多了非法掛起的橫額」包括民協製造的標語︰「香港犯例,大陸坐監」、「逃犯條例,辣過廿三」等,指這些宣傳品充斥市面,製造恐慌。李家超表示,收到好多類似的查詢,指市面充斥了這些資訊,有幾多是符合事實。

李家超指出,如「香港犯例」一定是由香港法院起訴,講中國壞話亦不會被移交,指香港有言論自由。有涉及宗教、神職人員、學術上在內地考察中有批評言論、新聞界的採訪工作、創作政治物品、出版政治意見的書籍、參演舞台劇等,指香港有宗教、出版自由等,在香港不是刑事罪行,是不可能移交,不符合雙重犯罪原則。

謝偉俊指,反對派的意見似是想為嚴重罪犯提高保障,「希望是錯覺啦。」至於會有冤案的憂慮,他認為法庭對移交安排是有保障,不用「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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