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林健鋒︰澄清從來都無反對修例 再加減修訂有困難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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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修訂飽受非議,保安局日前(5月30日)公布三方面六項調整。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林健鋒今早(6月1日)在商台節目《政經星期六》上表示,歡迎政府再次接納他們意見,將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3年提高至7年,及只可由中央機構提出引渡要求,特別是加入「無罪假定」的人權條文等,認為是吸納了「不單是商界,是好多人的意見。」相信今次修訂可令工商界釋憂。他主動澄清,就《逃犯條例》修訂以堵塞漏洞,他是從來都無反對。他又指,逃犯條例修訂是事在必行,料目前再就修訂加減有困難。

林健鋒今早(6月1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從來都無反對就《逃犯條例》修訂以堵塞漏洞。(資料圖片)

林健鋒表示,不認為政府是傾斜商界,指如設較高刑期門檻等,都是社會人士都關注的事項。但被問到現時是否全面支持政府方案,林健鋒僅表示,因為自己代表總商會,亦有經民聯背景,仍需要收集意見商討。他認為修例是事在必行,就修訂上會否再有加減,他認為有困難。他希望政府加強向各界解釋,移交罪行類別在兩地的性質落差,以及會否凍結涉事人的財產等。

林健鋒續說,之前有中小企憂慮以前送煙、送酒等行為,在修例後會被移交,他指,政府已表明企業以往送煙送酒不會被移交到內地,有人用「靠嚇」言論代商界發聲,這些是誤導講法,不符事實。只要中小企不走捷徑,按程序就無問題。

佘繼標:內地貪污「潛規則」無改善 郭振華:不認同

出席同一節目的香港中小型企業聯合會創會會長佘繼標就表示,政府新修訂並無釋慮,認為內地要捉人不需要搞大龍鳳,中央旨意未必能下達到地方官令地方執行,例如貪污「潛規則」無改善,每日往來大灣區做生意的中小企難獨善其身。他提出,會否可以為中小企豁免,只就殺人等嚴重罪行引渡。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不認同佘繼標講法,指其所講的情形已經過時,認為內地近年法治已不斷改善。林健鋒亦反駁,總商會大部分會員是中小企,但對修例無太大意見,因為他們都是奉公守法,無走捷徑靠行賄做生意。

佘繼標續指,在內地做生意,買塊地「唔畀額外錢,起唔到樓。」收錢的人是編制以外的人,不是內地公務員,但貪污高官就是透過層疊式收取繳款,就算愛國,都不可以對貪污實況視而不見,希望政府不要忽略中小企的處境及憂慮;他指,曾舉報員工貪污,但由公安拘捕、法院審理、服刑,都要給錢辦事。對於林健鋒及郭振華的反駁,他指,「兩位大老闆,不食人間煙火。」郭振華指,如遇到非編制的人行賄應該舉報,或者不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