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失利中年漢住所燒炭 家人險陪死 今認罪候判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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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廉署任職的中年漢因私人投資失利欠下7百萬元,萌生自殺念頭,凌晨在家燒炭自殺,令妻子及一對5歲「孖仔」受險。其中與他同房的長子亦吸入煙霧,猶幸送院檢查後沒有大礙。燒炭男承認一項「為危害生命或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施用毒藥等」罪及兩項虐兒罪。法官今(27日)聽取求情後,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8日,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心理報告,及家人的創傷報告,期間被告繼續還柙。

被告翁志偉(51歲),被控於2017年10月30日,在觀塘月華街的私人住宅內干犯以上罪行。

保安發現被告所住的樓層冒煙

案情指,被告與當時30歲的妻子育有一對5歲「孖仔」,平日夫婦二人會各與一子分房睡覺。案發前8個月,其妻留意到被告遲交租兼減家用,知悉丈夫嗜賭的她,已懷疑被告陷入財困。

案發日凌晨約4時,保安巡邏見被告所住的樓層冒煙,遂上樓按鈴敲門。被告妻子被吵醒,即倒水淋熄鄰房燃著的木炭。她喚醒長子,被告則昏迷不醒。

同房長子未有明顯一氧化炭中毒

被告送院甦醒後,警誡下表示無意殺害家人,而是希望自己死後,家人可靠保險賠償過活。他解釋欠下巨款,向親戚借了近7百萬元,夫婦關係亦因此受影響。他稱,案發前一日的早上突生自殺念頭,買炭後收藏在信箱,其後賭馬。他傍晚回家時則把炭放到房內,再去賭波。

晚上10時,被告歸家欲與妻商談,但對方不予理會。凌晨2時,被告腦中又浮起自殺念頭,他先後在廚房及客廳燒炭,頭暈期間惦記兒子,便攜炭入房與長子同睡。他一度去鄰房望著妻兒,折返時未有關上房門。被告與長子同送院治理,後者未有明顯的一氧化炭中毒,3日後出院。

曾任廉署高級調查主任

控方透露,被告於1994年加入廉署,後因私人原因離職,離職時任高級調查主任。

辯方求情指,被告承認私人投資非常失敗。辯方續說,被告當日離開政府的「一子錯」牽連引起後事,並形容被告責任心重、好勝心強似是問題癥結,指他學校及職場表現良好,惟欠缺面對失敗的能力。

辯方指已獲家人原諒

辯方稱,被告見投資本金愈來愈少,家庭經濟漸變得拮据,加上心中積結才會作案。

他又提到,事發時單位並非密室,指客廳及廚房的窗戶沒有關上,而被告入房時未有想到對兒子的影響。另外,被告家人已原諒他,並盼望早日團聚。辯方呈上十多封由家人、朋友等撰寫的求情信,當中附有兩張兒子當年送給被告的生日卡。法官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8日。

案件編號:HCCC27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