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疑犯自縊亡死因 疑犯在事主家中水杯留證據 被捕招認犯惡行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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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被形容為「新屯門色魔」,涉嫌前年在屯門寶田邨入屋強姦獨居女子的男子林洛文,在荔枝角拘留所疑以床單上吊亡。死因研訊庭今(20日)就其死因作研訊,庭上透露警方在調查該強姦案時,在女事主家中一水杯發現疑犯的DNA,並鎖定林為嫌疑犯。林被捕後亦向警方和盤托出,女事主成功認出林,警方又檢取林的DNA比對,發現女事主乳頭等部位亦有與林吻合的DNA。

死者林洛文被控強姦罪後,一直關押候訊。(資料圖片)

死者林洛文(終年28歲),因涉嫌強姦,於2017年6月被捕,同月14日羈押於荔枝角收柙所,同年7月10日早上被發現於廁所上吊,送院兩日後離世。

疑犯離開前曾使用膠水杯

死因研訊主任呈上當年有份調查強姦案的高級督察的證供,其中亦提到女事主的供詞。

女事主稱,她於2017年6月9日早上約11時回家,乘升降機時遭男子尾隨,該男子在她住所以下樓層步出升降機。事主稍後再離家時,發現該男子站於她家門外,對方突推她回寓所並關門。兩人短暫糾纏後,事主被制服及強姦。犯人離去前,曾用事主的一隻膠杯飲水。

警誡下認犯惡行

女事主即日告知社工及報案,警方及鑑證科到場調查,鑑證人員從水杯套取兩組指紋,並初步確認與死者吻合。另外,鑑證科病理學家亦從事主套取DNA作比對。

警方派員去旺角的不同娛樂場所尋找林,最後於6月11日晚在網吧外截停他。林警誡下全盤招認惡行,同時被鑑證人員索取DNA樣本。2日後,事主在認人手續中認出林。

女事主乳房有被告DNA

林同日被控以強姦罪及羈押。案件翌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林當時毋須答辯。至7月5日,鑑證報告確認水杯上的指紋為林的左手中指。

惟一周後,警方獲悉林於收柙所自殺,並已離世。後來的鑑證報告顯示,在女事主的腹部、右耳及兩邊乳房找到林的DNA。

案件編號:CCDI-67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