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敬恩被捕】港大校友關注組質疑校方報警繞程序 應先內部聆訊

撰文:何敬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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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學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昨晚(7月20日)被警方上門拘捕,明日(22日)將會提堂。他涉嫌於1月26日在港大沙宣道校園的圍堵港大校委行動中,干犯刑事恐嚇、刑事毀壞及強行進入。
港大校友關注組發表聲明,批評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處理手法惡劣,沒有向學生及公眾詳細交代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大管治架構事宜,導致1月26日晚上衝突。關注組副召集人王振星認為,港大未經紀律聆訊即直接報警,凌駕校內既定程序,質疑做法有違港大一貫做法。

港大校友關注組批評校委會主席李國章處理不善才引發當晚的混亂。(資料圖片)

港大:「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大學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就馮敬思被捕一事,《香港01》曾向港大查詢,包括:

1. 港大有沒有向涉事學生進行任何紀律聆訊或跟進?
2. 港大校方或個別港大校委曾否報警或協助調查?
3. 港大校方會否就事件向馮敬恩提供法律援助或其他支援?

不過,港大發言人僅稱:「事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大學不適宜作出任何評論。」

港大校友關注組聲明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當晚沒有在會議後向學生及公眾詳細交代成立專責小組檢討港大管治架構一事,處理手法惡劣,應為當晚的場面負上最大責任。關注組又指,他們相信當晚學生沒有恐嚇或毁壞大學設施的意圖。

港大學生手冊列明校方可就不當行為作紀律聆訊

翻查港大學生手冊,根據《香港大學條例》和相關規程,校方可以對行為不儉的學生進行紀律聆訊,列明屬不當的行為包括:盜竊、詐騙或不當地使用大學資金或任何形式的財物(theft, fraud, misapplication of University funds or property of any kind),與馮敬恩被控的刑事毀壞內容相似。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王振星質疑校方高層未經紀律聆訊跟進事件就直接報警,有關決定令人覺得有凌駕既定程序的傾向。

當日的事情明顯是請願或示威,不是一般盜竊,如果大學作為一個廣納意見的地方。即使出現(財物)損壞,都應該按校內的程序,如紀律委員會聆訊,比報警的方式來得更合宜。
港大校友關注組副召集人 王振星

港大學生會孫曉嵐今日接受訪問時,指是校委會成員和中央管理小組成員(包括校長和副校長)決定報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