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節】政府擬修惡劣天氣工作守則 市民冀八號颱風後不上班
撰文:李家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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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立法會文件透露,政府擬修訂《颱風及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在「極端環境」如廣泛地,區水浸;在8號颱風訊號取消後,僱員可以原地等候兩小時才啟程上班。
有工人認為,做法未有考慮到路面實際情況;亦有人指,政府反應修例,令所有行業在惡劣天氣訊號下不應上班。
職工盟今(5月1日)舉行勞動節遊行,有約一千人參與。不少打工仔都有參與遊行,當中包括在惡劣天氣下仍要上班的工人。
市民:惡劣天氣工作守則 講同做係兩回事
在醫管局醫院工作的李小姐表示,在慣常做法下,如果知道將會在未來幾小時內改發惡劣天氣,員工需要提早回到醫院準備。早前亦曾經因為天氣問題無人接替,導致連續工作達14小時。被問到政府的擬修訂的新措施,她直言「講同做係兩回事」,又認為措施未有考慮到路面交通情況,變相只會令僱主有藉口稱僱員偷懶缺勤。
「山竹」襲港期間 有市民曾當值超過40小時
任職點心師傅16年、今年48歲的羅小姐就認為,即使措施落實,但如遇上如去年超強颱風「山竹」同樣程度的情況,交通問題、水浸問題在兩個小時內一定未能解決,「到時路又行唔到,落咗波兩個鐘又有咩用?三歲細路仔都諗到啦!」
她又提,到飲食業在惡劣天氣下仍要上班,如去年「山竹」襲港公司就曾經要求她提早上班準備,最後更因為人手不足及天氣問題,最終要在公司當值超過40小時;而兩名子女就在風雨下獨留在家,雙方只可以靠電話溝通。她直言兩天的生意額其實不大,但仍要上班的做法是不近人情。「做埋都唔夠畀人工...我唔係賣咗條命畀你(公司)嘛,我都係人,有屋企人照顧。」認為政府應修例規定,八號颱風訊號下所有行業都不應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