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行人板道擬外判管理權 議員憂地產商瓜分維港海濱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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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早前就東區走廊行人板道提出新方案,當中全長將為1.7公里,最少闊十米,並研究將以公私合營方式發展。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今日(30日)就方案進行討論,會上有議員擔心透過公私合營發展,日後或令維港被地產商瓜分;亦有多位議員向局方詢問工程的造價。發展局副秘書長何佩玲指,當局現時傾向將外判板道的管理權予非政府機構,屆時將會有別於現時由康文署管理的模式。至於工程造價,她指需要有待詳細設計後,才可提供相關估算。

早前發展局就東區行人板道提出新方案。(立法會文件)

發展局早前就東區走廊行人板道提出新方案,當中板道全長為1.7公里,最少闊十米,沿途有觀景台等設施。而因應諮詢期內收到的各項意見,當局將調整板道的斜度,並探討分階段開放板道的可行性,亦會研究開放板道讓非政府機構舉辦活動。早前發展局局長黃偉綸曾提及,單一的管理營運模式有一定的局限,將探討以公私合營模式發展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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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就方案進行討論,議員郭家麒於會上質疑,若以公私合營模式發展,或會令維港兩岸被地產商瓜分,以便利其鄰近的商務性發展,並以獲發展商新世界出資優化的尖沙嘴星光大道作例。此外,多位立法會議員亦問及工程造價估算,及或觸犯保護海港條例的隱憂等。

發展局副秘書長何佩玲於會上指,綜合諮詢期內收到的意見,為令管理方式較具彈性,當局傾向將板道的管理權外判予非政府機構,而非採取現有公園、由康文署管理的做法。不過,她續稱工程將按照一般工務工程的做法,由政府出資建造。

行人板道傾向24小時開放

至於工程造價,何佩玲指現時僅希望就板道的走線諮詢立法會意見,相關的造價估算將有待詳細設計出爐後才可提供。她續稱明白議員的造價的關注,故現時方案將盡量借用東廊的裝柱,以減低興建成本及對維港的影響。她又指出,因應工程或與海港保護條例有衝突,故已就方案諮詢保護海港協會,並獲得對方接受。

至於板道的設施及開放時間,何佩玲指當局傾向24小時開放,惟仍需要研究保安問題;而日後作設計時,亦會顧及單車、寵物及行人三方面的活動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