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醫生】醫學會兩度微調 今提交最新方案 委員稱獲15票贊成

撰文:陳倩婷
出版:更新:

醫務委員會將於5月8日再議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在港實習安排,醫學會今日(29日)已向醫委會提交再度微調的「第五方案」,刪去「住院」字眼,要求海外醫生受聘於三個指定機構,劃一需在通過執業試後做18個月臨床工作方可免實習。
若要通過方案需獲得過半數委員、即17票支持。有醫委會委員透露已獲15名委員支持「第五方案」,據悉有病人組織的醫委會委員今晚約見醫學會、前線醫生聯盟、政府醫生協會及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閉門開會,或令事態再添變數。
此外,方案交上醫委會後,醫委會的法律顧問將在會議當日公布方案的法律字眼是否恰當,若認為不能在會上討論會提交相關理據;醫學會前會長蔡堅稱,第五方案經醫學會內部法律顧問檢視,相信不成問題。

醫委會32名委員將於5月8日再議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實習安排。(資料圖片)

現時海外醫生來港可以有限度註冊受聘於醫管局、衞生署或兩間大學醫學院,醫委會正研究放寬海外專科醫生在港通過執業試後的評核期。醫學會提倡的「第五方案」由於針對各機構的綑綁工作年期不一,又以衞生署醫生綑綁最久。被特首林鄭月娥批評為矮化衞生署醫生後,醫學會上周四(25日)宣布微調至要求全部海外醫生試後完成18個月住院臨床工作;惟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再指方案欠吸引,醫學會昨日二度微調方案,刪去「住院」字眼。

最新「第五方案」重點:
受聘於醫管局、衞生署或兩間大學醫學院的海外專科醫生,通過執業試後完成相當於公立醫院服務18個月的臨床經驗(不限住院病人),經僱主核實並獲醫委會通過後便可獲豁免實習

↓↓↓選任醫生委員資料↓↓↓

+11

第五方案暫獲15名委員支持 

醫委會32名委員當中,有16人由醫生業界選出,其餘16人中,有3人由病人組織選出、1人由消委會提名、兩所大學及醫專分別提名2人、有4名業外委員由特首委任,亦有醫管局及衞生署代表任當然委員,各有1人。

有醫委會委員透露,醫學會已將最新的方案交上醫委會,又指至今獲15票贊成第五方案,相信仍有可能爭取到第16票的支持,又認為事情尚有轉寰的餘地。該委員又指,現時第五方案「有咁寬鬆得咁寬鬆」,望會議當日(5月8日)各界能求同存異取得共識。

↓↓↓委任醫生、委任業外委員、病人組織委員↓↓↓

+11

病人組織3票暫拒表態 今晚有委員與醫生業界會面

三名由病人組織選出的醫委會委員對第五方案不表態,三人均指需待5月1日與其他病人組織代表開會後再作決定。其中兩名委員:病人政策連線主席林志釉及香港哮喘會主席陳永佳同稱,應先釐清第五方案中「臨床」的定義再繼續討論。

林志釉稱不排除會有「第六方案」的出現,但需先聽取病人意見。他續指,自己正研究有無符合各方共識的方向,例如承認由僱主簽發、確認相關醫生有足夠臨床經驗證明,或者提供短期駐院工作機會及考核予較少臨床工作經驗的醫生,確保醫療水平,整體而言希望簡化評核程序,達致紓緩公院壓力的目的。另一醫委會委員、病人組織「關心你的心」主席梅卓能表示,可考慮將之前較受歡迎的方案一與新方案中的臨床要求「結合」,只要海外專科醫生在各機構做滿臨床工作3年便可免實習,或是較易解決的方案。

據悉有病人組織委員今晚約見醫學會、前線醫生聯盟、政府醫生協會及香港公共醫療醫生協會見面,了解雙方想法。

截至4月29日,醫學會的第五方案經兩度微調後,終將方案提交至醫委會。(香港01製圖)

若有法律問題可拒列入議程 委員會上可再動議修改方案

最新方案提交至醫委會後,法律顧問檢視後將公布是否容許在5月8日會議上討論該方案,若方案字眼有法律問題會提出理據;此外,各委員討論時若對方案詳情有意見可動議提修改,再由與會委員投票通過或否決動議。 醫學會前會長蔡堅透露,醫學會內部法律顧問已檢視過該方案條文,相信「應該上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