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海外醫生】醫學會專科醫生免實習新方案 變相勾銷服務年期
本港醫生人手不足,社會希望引入「外援」--在外地醫學院畢業的醫生。醫務委員會下月將再審議取消海外專科醫生於通過執業試後半年實習。佔該會七席的醫學會,以及公共醫療醫生協會等醫生團體提出第五方案,規定有關醫生雖可免實習,但必須在醫院管理局、衞生署或兩間大學醫學院工作某個年期,以他們在通過執業試後計算,要「綁死」3年至長達4年,才可取得註冊資格。試前以有限度註冊醫生身份任職時的服務年期,只有於醫管局工作的醫生才可扣減最多1.5年,其他年期及在衞生署和醫學院工作時間,均不能抵銷「綁死」年期,變相被勾銷。
有病人組織不認同綑綁期以執業試後計算,也指當中建議在衞生署工作的海外專科醫生要綁死四年,比月初被否決的四個方案更辣。
外地專科醫生通過畢業試都要實習
外地受訓醫生來港執業一直困難重重,主要是因目前「攔路虎」註冊制度拒人千里。他們要成功註冊為本地醫生,需先通過執業試,再如本地新畢業醫科生完成臨床實習,當中一般醫生實習為期一年,而已取得專科資格的有經驗醫生,仍要進行半年實習,因此被指難以吸引海外醫生來港。
政府希望負責醫生註冊的醫委會,先取消專科醫生實習安排,不過四個方案早前全被否決。該四個方案的核心,都是規定如要免卻實習,要在三個醫療機構之一任職至少三年,分別在於這三年如何計算,是在通過執業試後才計,抑或試前的服務年期都計算在內。
若醫生不考試,可以利用有限度註冊制度,到醫管局轄下公立醫院、大學醫學院或衞生署工作,每次合約不超過3年,但不論工作多久,都不能直接取得註冊資格。
早前多個醫生團體商議豁免海外專科醫生實習的第五方案,醫學會昨晚(18日)開會後達成共識,拋出該方案,盼於下月8日會上審議。據了解,新方案對專科醫生到醫管局、大學醫學院、衞生署任職的工作年期設限各異。
方案幾乎不計專科醫生考執業試前年資
首先,如在醫管局工作,必須至少共3年,其中考取執業試後最少要工作1.5年。假設該醫生在醫管局工作一年便考試成功,試後必須在醫管局工作多2年;倘工作3年或以上才考試,試後仍要在醫管局工作多1.5年,即合共至少4.5年才可成為正式註冊醫生。
而在兩間大學醫學院或衞生署工作,不論考試前工作年期有多久,都分別必須在考試後工作多3年及4年。據知是考慮到兩類機構的臨床工作時間較醫管局任職者短,因大學合約規定有50%是臨床工作,而衞生署診所醫生不用候召當值,見到的病症種類有限,故此「綑綁」年期是最長。
醫學業界豁免實習方案重點:
醫管局:必須工作合共3年;考取執業試後最少要工作1.5年。
大學醫學院:必須在考執業試後工作3年。
衞生署:必須在考執業試後工作4年。
病人組織委員:新方案比之前四方案「辣啲」
醫委會委員、病人組織代表林志釉表示,上述醫學界方案針對醫管局的豁免條件維持「綑綁」3年,做法「較貼地」;至於任職衞生署的豁免條件則比之前的方案「辣啲」。他將在5月1日與其他病人組織成員討論醫學界方案,才決定是否支持,抑或提出其他方案。
對於有立法會議員擬提私人草案,建議免試引入海外醫生才有助增加醫生人手,林志釉指此議題更複雜,是需要長遠討論,因為設免試院校名單的標準是什麼、該些醫生對本港社會的認知有幾大、會否影響本地尖子學生對報讀醫科的意欲等,都要從長計議。
關注病人權益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綑綁期同樣是由試後計算,都會令年期局限於公共醫療機構工作年期長於三年。他不同意不同年期安排,因為各公共醫療機構也有人手需要,所需人手也不同,如醫管局的是提供醫療服務的,衞生署是負責基層醫療的,例如兒童智能評估及公共衞生等,大學則是科研、教學及培訓,因此就算同一年期,招聘對象基本上不會重叠。
醫委會否決四個方案 被斥保護主義作祟
食物及衞生局早前提出放寬海外專科醫生的實習規定,若他們曾以有限度註冊醫生身份在醫療機構工作,且計劃考執業試,當局可豁免其實習,目的是吸引更多持專科資格的海外醫生加入公立醫院服務。
然而,醫務委員會在4月3日會議就四個放寬方案投票,委員竟否決全部方案。其中一個以一票之差遭否決的方案,被稱為政府方案,是建議專科醫生若曾在公院、醫學院或衞生署工作3年,便可以豁免實習。
醫委會否決全數四個方案,外界狠批醫生保護主義,也有委員質疑投票機制問題導致所有方案落空,過去兩星期多個醫委會委員,包括醫生團體及病人組織都籌謀在5月8日再開會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