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茂波:執管行動與活化工廈無矛盾 考慮放寬低層用途
撰文:鄧栢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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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出席活動時,回應有關昨天公布針對工廈的執管行動。陳指,地政總署、屋宇署和消防處職員經巡查後,認為一些工業大廈的低層單位,如可以克服現有消防安全問題,可以放寬用途,惟現時跨部門小組仍在考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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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他認為活化工廈政策與工廈執管行動並無矛盾,因當年活化工廈政策是鼓勵整幢工廈改造,以符合現代消防要求,但如果不是整幢工廈改造,如某些樓層內存放危險品,就會帶來危險,因為當年設計工廈時,並無預見讓大量人流出入,如經營補習社、學習中心等,萬一出現火災會相當危險。
至於有人指執管行動做法過於嚴厲。陳茂波則認為,現時距離限期仍有6星期時間,而且在限期屆滿後14日,如職員巡查時發現補習社、學習中心等,仍然營業,才會收回單位。陳認為,工業大廈一直都有地契例明用途,業主和租戶理應清楚工廈用途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