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涉偷行李牌防滑貼案開審 被告曾受廉署調查 妻指變到細路咁
休班警長去年在深水埗特賣店涉嫌偷走4件行李牌、防滑貼等共值32元的貨品。他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今(1日)於西九龍法院開審。店員供稱被告行為閃縮,不時望向店員,惹人懷疑。他見被告只就部分貨物付款,於店外截停被告,被告承認未有付錢。裁判官宣告表證成立,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透露被告早前受另一官司纏擾,變到「成個細路咁」。
涉特賣城偷貨品
現遭停職的警長張家輝(51歲),被控於去年5月18日在深水埗福華街福仁商場的電子特賣城內,偷走一個價值9元的小型多用途袋、一塊價值5元的行李牌、一盞價值15元的LED燈和一包價值3元的眼鏡防滑貼。
店員指被告行為閃縮
控訪傳召特賣城店員吳漢權作供,他稱當時店內人多,不清楚被告何時入店,惟被告不時四圍望,行為閃縮,引起他懷疑。他補充,被告「周不時望向著住制服嘅工作人員」,而他剛剛搬貨未穿制服,故被告沒有看向他。店員留意到被告把一些貨品放入自己的環保袋中,但在收銀處只就其中的白色毛巾及塑膠保護帶付款。他待被告離開商店,確認對方沒有就其他貨物付錢,才上前截停。
留意到被告手震面色青白
店員供稱,表明身分後指其袋中尚有物品未付錢,被告回應:「唔好意思呀,我袋咗落袋,我落去畀返呀。」店員不覺被告精神有異,但形容他「有啲手震、面色有啲青白,講嘢有啲口窒」,感覺驚慌。
巡警經過聽到事件
兩人折返店內,店員從其環保袋搜回貨品。店員指對方態度幾好、情緒平靜、溝通清晰。他又透露原本打算息事寧人,只著被告付款,但剛好有巡警經過聽到店內發生的事。
辯方律師質疑,店員當了26年輔警,又覺得被告的舉動對調查重要,但口供紙竟沒記載被告閃縮張望。店員堅稱曾向警方提及,只是紙上沒寫。辯方認為他現今誇大供詞以指證被告,店員不同意。辯方又引述供詞,指店員先提出折返付錢,被告才回應不好意思並返店交款。至於口供紙沒寫手震等反應,店員稱這是其個人觀感,故沒告知警員。
被告曾被廉署拘捕並稱被冤枉
裁判官宣判表證成立,辯方傳召精神科醫生葉恩明作供。葉醫生供稱,被告太太是其病人,他於2016年從被告妻子口中得知,被告曾被廉署拘捕,被告覺被冤枉,擔憂失去工作,又怕「其他人睇佢唔起」,不願外出。翌年,被告妻形容被告「戇居居,好似細路咁」。
醫生指被告反應不似51歲
葉醫生又稱,被告初時拒絕求醫,去年5月尾才去見他。葉醫生指,被告的肌肉及思維緩慢,反應不似51歲,被問及近年狀況及將來時又會眼泛淚光。他診斷被告患有憂鬱病,雖然在同年11月該廉署案件被判無罪後,睡眠飲食有改善,但仍對未來充滿擔憂。
案件下午續。
案件編號:WKCC388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