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香港和解中心設內地平台 去年處理143宗個案按年增2倍

撰文:鄭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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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公布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提到支持粵港澳仲裁及調解機構交流合作。香港和解中心會長羅偉雄表示,香港的調解服務成熟,在大灣區有經驗優勢,該中心4年前設立的「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去年共接獲143宗個案,較前年急增2.4倍,當中調解成功率達85%,涉及的爭議金額介乎港幣300萬至2億元,雙方最後毋須訴諸民事訴訟。
羅偉雄預料,大灣區的跨境貿易愈趨頻繁,有關需求會有增長,現正協助澳門成立調解中心,未來會與更多省份的法院洽談合作。

(左起)香港和解中心副會長陳顥文、會長羅偉雄、副會長關衛擎、秘書長黃欣。(鄭秋玲攝)

香港和解中心有逾千名認可調解員,當中約800人可以處理國際調解,有約300名調解員可處理內地個案。羅偉雄表示,該中心旗下的「內地—香港聯合調解中心」現與深圳前海合作區人民法院及廣州互聯網法院是合作夥伴,部分個案是由法院轉介,讓投資雙方在訴訟以外有其他解決紛爭途徑。接獲的跨境個案主要涉及知識產權、國際貿易、股權爭議、金融投資及房地產爭議。

該聯合平台去年共接獲143宗個案,爭議金額介乎港幣300萬至2億元;當中涉及中小企業跨境的個案,爭議金額水平介乎港幣500萬至2000萬元。調解成功率達85%,每宗個案平均處理時間為兩個月。羅偉雄表示,跨境個案的紛爭主要涉及兩地文化差異、對合約的理解有出入、無充分了解法規限制、落實發展基建項目時有阻滯等。

他認為,香港作為仲裁及調解的樞紐,熟悉普通法及內地大陸法的差異,有助港商及外商解決在內地的貿易紛爭,在大灣區發展有先驅地位,內地亦能借助香港經驗完善調解制度,該中心正與更多省份的法院洽談合作,另外會協助澳門成立調解中心。香港和解中心與國際爭議解決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等機構,將於下月17日在香港舉辦大型研討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