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騷亂】外號「女村長」被告否認暴動 辯方或傳召腦科專家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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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參與3年前大年初二的旺角衝突,外號「女村長」的畢慧芬,被控兩項暴動罪。她今(25日)於區域法院作答辯,她否認兩項控罪。法官將案件排期至9月16日開審,料需10天審理,並先在6月3日作預審。被告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女被告畢慧芬在區域法院否認兩項暴動罪。(林樂兒攝)

被告畢慧芬,22歲,否認兩項暴動罪。

被告今依舊沒有律師代表,她於庭上透露將會傳召5位事實證人,另會傳召1位腦科醫生及1位精神科醫生作專家證人,以證明她患有先天性腦癇症、精神病等。法官提醒她如要聘請律師需早日安排,法庭屆時不會因此押後開審日期。

案件編號:DCCC 5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