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棄嬰】深圳爸涉遺棄1歲女提堂 女童暫交保良局照顧

撰文:馮家淇
出版:更新:

深圳爸爸疑與北京女友分手,上周二(12日)於香港國際機場遺棄一歲女,被控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案件今(2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毋須答辯,未有保釋申請,案件押至4月26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繼續還押。控方透露該女童交由保良局照顧。

被告鄭新初,被控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在西九龍法院應訊。(資料圖片)

持雙程證來港的53歲被告,報稱商人,現於深圳居住,被控一項遺棄兒童以致生命受危害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3月12日於香港國際機場麥當勞門外,遺棄1歲零3個月的女童X,使其生命有危險。

女童暫交保良局照顧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沒有保釋申請,案件押至4月26日再訊,以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期間繼續還押。控方透露該女童交由保良局照顧。

案件編號:WKCC12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