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期農業園明年底起落成 3千元可租2萬呎 冀日產1噸蔬菜

撰文:勞敏儀
出版:更新:

政府計劃在新界古洞南設立農業園,首階段先斥資1.766億元興建一條約900米車路和行人路,通往農業園第一期,另涉5.1億元收地費,有關工程令16名農民受影響。
第一期農業園可提供約7公頃農地,以每斗種(約7,260平方呎)1000元的年租金出租,租期為5年,最快明年接受申請,預計吸納約30名農民參與,每日可生產1公噸蔬菜。漁護署相信,農業園提供穩定的生產環境、現代化科技及灌溉設施等,對農民而言是吸引的項目。

馬惠忠(左)表示,農業園非賺錢項目,租金水平必須是農戶能負擔。(勞敏儀攝)

政府在2016年《施政報告》中宣布落實新農業政策,當中計劃在古洞南興建佔地約80公頃的農業園是主要措施之一。食物及衞生局正向立法會申請1.766億元撥款,設立佔地約11公頃的農業園第一期,包括約 7.5 公頃的土地平整工程;排水、排污、灌溉等基礎建設工程;以及建造長約900米的通道和行人路以連接現有蕉徑路,最快今年第三季動工,2020年第四季起分階段完成;有關工程亦涉及約5.1億元的收地款項,下周將先提交立法会工務小組審議。

漁護署助理署長馬惠忠表示,80公頃的農業園相當於本港目前常耕農地面積的十分之一,同時令50公頃的荒廢農地得以復耕,首階段以第一期作先導試點,優先吸納這16名農戶及受政府工程被逼遷的農戶申請,剩餘農地將進行公開招租。

他指,有關申請將由年底成立的諮詢委員會討論申請計分指標,評估申請者的技術水平、耕種經驗、是否採用可持續生產方法等,預計最快明年接受申請,第一期可吸納約30名農戶參與,整個項目合共可吸納200至300名農戶。

臨時住宿設施只供休息

對於農業園未能讓農民如以往般「耕住合一」,第一期只提供40間面積約15平方米的臨時性住宿設施(共10幢兩層式設施)供農戶短暫休息,內設電力、食水、基本煮食、衞生設備等。馬惠忠解釋,農業園內土地主要用作生產農作物,留宿設施非供租戶家庭長期居住,但不會派人長期監察農戶屋內活動情況;另亦提供80個面積約7.5平方米的農耕貯物設施,將按個別租戶運作情況及實際需要分配。上述兩項設施仍未訂立租金價格,但他保證「一定比外面便宜」。

漁護署表示,第一期農業園可提供約7公頃農地,估計每年可生產約340公噸蔬菜,即每日約1公噸。(勞敏儀攝)

至於農業園租金,馬惠忠表示,根據古洞南周邊地區市值租金調查,決定把農業園租金定為每斗種每年1,000元,以一般小農戶耕種面積約3斗種計算,每年租金為3,000元。他強調,農業園非賺錢項目,租金水平必須是農戶能負擔。斗是農民常用的計量單位,一斗地約674平方米,相當於7,260平方呎。

每斗種年租$1000

馬惠忠說,已與16名受第一期工程影響的農戶溝通,政府亦有足夠技術保護園內土地肥力,提供現代化灌溉設施,確保土地穩定性,相信有助鼓勵農民放心「投資、投身、投心」。第一期農業園約7公頃(每公頃約15斗種)的農地,他期望在積極生產下,每日可生產約1公噸的農產品;即使農戶短時間未能達標,會提供足夠技術支援,若長期不達標或被拒續租。

根據漁護署資料,去年用作生產蔬菜的耕地面積約為310公頃,蔬菜生產量約1.49萬公噸,則每日生產約40公噸的蔬菜。當整個農業園全面投入服務,估計每年可生產約4,000公噸蔬菜,即可提升總體產量約五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