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千指前高層挪用公款 入稟向前財務總監追逾3200萬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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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日式拉麵店味千拉麵首席財務總監涉嫌「穿櫃桶底」,事件爆出後,味千拉麵即時解僱財務總監及報警處理,味千拉麵昨(13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涉事財務總監追討他在7年間以支票從公司詐取的逾2400萬元,又稱他違反僱傭合約,要求他歸還873萬元薪金連花紅。

追款包括薪金及花紅

原告為味千集團答理有限公司、味千中國集團答理有限公司及福彩有限公司,被告為劉家豪及林純純。入稟狀指,劉在2012年至2018年間以支票詐騙原告逾2400萬元,違反其信託責任;而原告亦指他違反僱傭合約,要求他歸還在涉案期間所得的薪金及花紅。

兩被告居元朗獨立屋

另外,據入稟狀顯示,兩被告同居於元朗加州豪園獨立屋,林則同時有另一同在加洲豪園的報稱地址,原告稱林以信託方式擁有2個物業,故現時要求法庭令林出售物業,收益全歸原告。

案件編號:HCA42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