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奶奶張蘭違令拒申報大額資產 藐視法庭罪成判監一年

撰文:李慧娜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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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知名餐飲集團俏江南創辦人、台灣藝人徐熙媛(大S)的奶奶張蘭,因出售俏江南的股份爭議惹上官非。張蘭於2015年被高等法院頒發禁制令,除凍結張蘭的資產,亦需披露其資產,惟法庭及後發現她沒遵從法庭命令,申報她淨值超過50萬元的資產,構成藐視法庭,早前法院下判詞判張須監禁1年。

張蘭(中)被裁定藐視法庭,判監禁1年。(視覺中國)
「大S」徐熙媛與張蘭兒子汪小菲的姊弟戀最終開花結果,二人現育有一子一女。(網上圖片)

原告為LA DOLCE VITA FINE DINING COMPANY LIMITED,被告張蘭。

法庭於2015年下令張須披露資產

法庭就此案於2015年2月26日決定頒布禁制令,下令張必須向原告透露在香港境內及境外所有,淨值超過50萬港元的資產。張及後申報她名下公司Grand Lan Holdings Group (BVI) Limited所擁有的股份、約121萬元美金存款、兩輛車及在北京的不同物業等。不過原告向法庭表示,張蘭沒有申報在禁令範圍內的所有資產,雙方就此再作爭辯,法庭於去年3月14日裁定張蘭違反法庭命令,構成藐視法庭。

張蘭於2009年以25億人民幣財富首登胡潤餐飲富豪榜第三位。(視覺中國)

接受訪問人透露收藏藝術品

法官在判詞透露,在是次訴訟中,原告向張申索達2.8億美金,張只申報約128萬美金資產,但張在拍賣行佳士得一篇訪問中,卻提到她收藏了大量價值不非的藝術品,那些理應為她應申報的資產。

張沒就違反命令道歉亦不出庭

判辭指,張蘭在判刑當日未有出席,而代為列席的律師亦沒有作任何求情,法官直指張蘭沒就違反法庭命令道歉,顯示她沒有悔意,即使法庭要求她出席判刑聆訊,她亦未有出席及作出任何解釋,法庭需要確保其命令不會被輕視,而且張蘭明顯故意及有計劃地違反法庭命令,行為嚴重,即使她曾有多次機會進行補救,她仍然選擇不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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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辦川菜品牌「俏江南」

現年60歲張蘭,於2000年在北京創辦川菜品牌「俏江南」,6年後開頂級會所「蘭」會所,號稱投資3億元人民幣。她於2009年以25億人民幣財富首登胡潤餐飲富豪榜第三位。

因出售股權問題惹官非

張後來出售了頂級會所,又於2014年把俏江南的82.7% 股份,以3億美元售予歐洲私募股權基金CVC Capital,最後因股權轉讓問題,引發是次爭議。

「大S」徐熙媛與丈夫汪小菲近期傳婚變,不過她已否認。(視覺中國)

「大S」與張兒子汪小菲譜姊弟戀

張的兒子汪小菲則和幾位女星傳過緋聞,至2010年和「大S」徐熙媛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一女。而近月42 歲徐熙媛和37歲汪小菲突傳出婚姻出現危機,並有傳因汪小菲經營酒店的財務問題,兩人發生爭執。大S隨即否認婚變傳聞。

除了是次股份爭議外,張蘭和其公司亦於去年遭1間香港律師行入稟,追討約312萬港元律師費。

案件編號:HCMP58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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