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涉誤診 洗腎女病人腹膜炎亡 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不成立
西醫羅錦鈿被指未有診斷出一名需長期洗腎的女病人患上腹膜炎,也未有轉介她至急症室及時治療,向他求診後三天因腹膜炎離世。羅錦鈿被控兩項專業失當,今(9日)在醫務委員會遭紀律聆訊。醫委會在中午退庭商議後,裁定他兩項指控不成立。
研訊小組認為,羅錦鈿在檢查上有改進的空間;但審視過兩位醫生,以及急症室的診症紀錄均診斷出死者患上腸胃炎,故誤診的指控並不成立。
西醫羅錦鈿被控兩項專業失當,分別為未有顧及病人惡化情況,遺漏診斷腹膜炎;他也未有因應情況,將病人轉介至急症室治理。惟經過四次聆訊後,聆訊小組認為控方的證據不足,故裁定兩項專業失當指控均不成立。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在聆訊後表示,因控辯雙方各執一詞,小組要以大量時間商討供詞真偽。他解釋,死者曾先後經三位醫生診症,無論是羅錦鈿或者另外兩位醫生均有診斷死者是患腸胃炎;羅的診症紀錄與聯合醫院急症室提供的紀錄一致,直至死者住院後8小時始診斷出是腹膜炎,「若果真是漏診,8小時人後情況會變得相當嚴重」,故第一項漏診指控不成立。
劉允怡指出死者女兒供詞曾提到「若不是腹膜炎便不想到急症室,以免花時間等待及浪費資源」,加上診症紀錄顯示死者的身體狀況良好,故羅不轉介至醫院的指控亦不成立。
研訊小組:三位醫生前後均診斷死者患腸胃炎
案情指,姓黃的七旬婦人因肚痛、腹瀉及嘔吐在2013年3月2日晚前往住所附近診所的李醫生處看病,惟情況未有改善。翌日,由女兒賴小姐帶她向羅錦鈿求醫。羅診斷女病人是腸胃炎。
辯方律師重申,羅錦鈿在診症過程中有向死者女兒提及,若死者的嘔吐等病徵有惡化迹象便要帶她到醫院求診。同時,死者在見羅時情況已有改善,包括痛楚減少、少了腹瀉以及沒有發燒等;而且年老的病人亦較難確診腹膜炎,強調早前專家證人亦同意這兩點事實。
診症過程有提醒家屬「若惡化要去醫院」
羅錦鈿早前曾表示,因為未見到病人有即時生命危險,故未有在診症記錄寫下「危險警示(red flag)」。而辯方今日亦重申,當時死者向羅求診時,其病徵如痛楚減少、少了腹瀉以及沒有發燒,只是嘔吐的情況有增加。
辯方引述賴小姐所指:「與見李醫生時的情況差不多,除了嘔吐增加及有啡色的嘔吐物。」因而,羅十分關注嚴重嘔吐會否令死者脫水,並向死者打止嘔針及建議停藥。羅曾表示,不會改變由他人所開的藥物。
同時,羅錦鈿亦擔心藥效或會令死者的腹膜炎病徵變得不明顯,影響正確的診斷。他遂建議,若死者不到醫院,在家休息時要留意病情有否惡化,「嘔吐情況加劇要帶她到醫院求診。」不過,由於當時死者情況有改善,羅也不認為她有即時生命危險,故未有在診症記錄寫下來。
根據診症記錄指死者的洗腎水「平穩及清(smooth and clear)」,控方今日多次強調賴小姐是指洗腎水變黃,而非如記錄所指。對此,辯方質疑賴小姐從未見死者的洗腎水顏色,僅透過工人的描述「好黃」,暗示說法不一定準確。
不過,辯方則指出,專家證人醫生蔡惠宏早前指出年老人士是較難診斷出腹膜炎,故認為羅錦鈿在診斷上是著重死者當時所出現的病徵,關注她是否脫水,認為羅的診症過程是專業及細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