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劉燕卿:曾遇部門間互相推卸 籲履行「一個政府」概念
申訴專員劉燕卿將於本月底卸任,她今早(9日)出席港台節目時,直言雖然不捨團隊,但對即將離開工作崗位感到頗為輕鬆。劉燕卿坦言,調查大多數涉及多個政府部門,間中會遇上部門之間互相推卸責任或各自為政,故公署建議須有部門牽頭處理,而近一至兩年部分主要部門會主動協助轉介,形容在此事上見到「曙光」。她又建議,政府部門在面對市民訴求時,應履行「一個政府」概念,以公眾利益為重點。
回顧過去五年工作,劉燕卿表示,上任時訂立的兩個目標已達到,包括在不涉及行政失當的情況下,為部門及市民調解;以及在沒有增加人手下,適當運用人手進行主動調查,更深入地找到制度上的漏弊,徹底解決問題。她稱,公署會將草擬報告交給涉事部門,形容至今關係不差;除了可透過調解還部門清白,亦獲得不少投訴人的讚揚。
公署公開政府部門失當 可同時警醒其他部門
她又說,公署與消費者委員會均沒有法定權利懲罰部門,惟機制容許公署公開部門失當的資料,可令政府各部門帶來警醒作用,「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她任五年內留意到政府部門有進步,若部門得悉公署正展開調查,會立即主動改善。
被問到在沒有增加人手下開展調解及主動調查工作,同事有否投訴工作量大?她稱未有接到投訴,形容同事工作積極主動,對同事感到驕傲。
對於繼任專員的前警務處副處長趙慧賢,劉燕卿相信對方能成為稱職的申訴專員,寄語對方要秉承公署公平、公開、公正及無畏無私的處事原則,在不擔心得罪別人下工作。
劉燕卿在電台節目後向傳媒表示,港府應盡快就公開資料守則立法。她解釋,現時沒有法律約束,即使政府部門在公署調查期間不提供所需資料,亦無法例可以懲治,做法落後於外國。她指出,申訴專員過去數年一直推動公開資料守則及檔案法立法,去年法律改革委員會推出了諮詢文件,她形容為公開資料守則立法是刻不容緩,促政府盡快就兩例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