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院校中僅理大設處分「極刑」 可判「無限期開除學籍」
香港理工大學去年發生民主牆事件引起軒然大波,四名涉事學生之中,以護理系碩士生何俊謙的處分最嚴重,被裁決開除學籍兼終生不獲取錄。《香港01》向八大資助大學查詢,綜合各院校的學生紀律處分罰則,唯一只有理大設有「極刑」,列明「無限期被開除學籍」,其餘院校均沒有訂立該懲罰,亦幾乎全部都沒有相關裁決案例。
理大工會表示,在民主牆風波發生前,從不知道理大有相關罰則,亦從未聽聞其餘院校有判下相關案例,形容今次是過往20幾年教學生涯中,大學最嚴懲抗爭學生的一次。
理大民主牆管理問題,觸發學生與校方高層衝突。學生紀律委員會指控何俊謙誹謗、破壞公物、拒遵守機構規定或命令,及損害學校聲譽,經審訊後裁決開除學籍兼終生不獲取錄,情況引起外界關注,部份意見批評學校處分程度與學生行為並不對稱。
《香港01》向八大資助大學查詢,綜合各院校的學生紀律處分罰則,僅理大設有「極刑」。理大《學生手冊》的紀律處分一欄,列明校方可就操行有失及觸犯法律的學生個案,提交予學生紀律委員會,經調查後如證違規屬實,委員會可按嚴重性作適當的處罰,最嚴重可裁決涉事學生「無限期被開除學籍」,亦即永久不獲取錄。
其餘院校設「開除學籍 」或「終止大學學業」
至於其餘七間院校,則未有訂立「終生不獲取錄」的紀律處分罰則,最嚴重只列明「開除學籍 」或「終止大學學業」,然而,委員會仍可有權判定其它形式處分,當中有六間院校指,未曾有「終生不獲取錄」的處分案例。城大及理大則未有回應有關案例數字。
理大資深教員:20多年來 今次最嚴懲抗爭學生
理工大學教職員協會主席陳銘賢和理大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鍾劍華均表示,在民主牆風波發生前,從不知道理大有相關罰則,亦從未聽聞其餘院校有作出相關處分,形容今次是過往20幾年教學生涯中,本港大學最嚴懲抗爭學生的一次。
陳銘賢表示,作為教育機構,應給予學生知錯能改的機會,「唔係讀書差、覺得佢搞事,就要終生不獲取錄。」
八大唯一不設上訴機制 校方需改善
此外,理大在學生紀律程序上,是八大中唯一不設上訴機制的院校,另外,學生紀律委員會亦不設校外人士成員。陳銘賢認為,校方需要改善委員會組成、上訴機制及罰則。
陳銘賢認為,「終生不獲取錄」的罰則,最少要清晰訂明處分準則。鍾劍華則認為,理大「終生不獲取錄」的罰則苛刻,有違大學教育原意,校方應檢討罰則及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