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指理大生行為「違法」抵趕出校:債主追債都要手段合法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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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民主牆風波未息,理大前身理工學院的畢業生、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繼日前在Facebook發文,指理大未就事件報警已沒有「去得好盡」後,今日(5日)再發文撐理大懲處學生的決定。他以追債「淋紅油」屬刑毀來比喻學生與教職員的衝突,更稱護理系碩士生何俊謙是因反對的方式和手法,違反校規而被踢出校,故「十分正常,道理也很簡單」,強調「債主追債也要用合法手段」。
除了教協、多個學生及多名立法會議員公開批評理大將學生永久踢出校外,數個家長組織更發起一人一信活動,促理大盡快覆檢相關的懲處決定。

前特首梁振英指學生是因反對的方式和手法違反校規而被罰。(資料圖片)

民間一人一信促理大覆檢懲處 一日逾500人聯署

理工大學民主牆去年10月初被校方以紅紙遮蓋有關港獨字眼,部分學生會成員闖入校長辦公室樓層,要求與校方對話,期間與教職員衡突,時任暫任副校長(學生事務)沈岐平及學生會會長林穎恆及一名保安跌倒。

校方日前公布,經校方紀律聆訊後,涉事學生護理系碩士生何俊謙被勒令退學,並永久不獲理大取錄;已卸任的學生會會長林穎恆停學一年,另外兩名學生則被判社會服務。民間有人發起一人一信活動,促理大盡快覆檢相關的懲處決定,至今日(5日)下午12時半獲超過500人聯署。

學生並不是由於反對學校的行政而被罰,而是因為反對的方式和手法違反校規,甚至違反法律。債主追債也要用合法手段,如果在債仔門口淋紅油,就是刑事毁壞,可以被判入獄。如果淋紅油的是大學生,法官大概會加重刑罰。
前特首梁振英

批學生事後無悔意 變本加厲

碩士生何俊謙在電台節目重申,憤怒是源於校方未有交代干預民主牆的原因,自己只是打開雙手,企在涉事教員面前,防止其離去,強調並無企圖或實際襲擊他人的行為。但梁振英以債主追債「淋紅油」屬刑事毁壞,可被判入獄為例,稱學生並非因反對學校行政問題而被罰,而是「反對的方式和手法違反校規,甚至違反法律。」

梁振英又形容,何俊謙被踢出校一事是「十分正常,道理也很簡單」。他認為若何俊謙在入學前犯上同樣的事,理工大學和任何其他大學都不會錄取他。而學生犯事後全無悔過之意,更變本加厲,故應重罰,以儆效尤,「香港有一部分年青人被誤導,被放任,習非成是而不自知」。他在文末建議,涉及學生可向在日本被囚的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查問什麼是自由、秩序和法律。

(梁振英facebook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