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運輸排放為最大空氣污染源 政府:船隻營運期不同難強制淘汰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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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環境保護署發表的《2016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報告》,水上運輸排放的二氧化硫、可吸入懸浮粒子及微細懸浮粒子等污染物數目,為各類污染物排放源居首位。有意見提議政府參考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的方式,強制淘汰老舊船隻,以減少污染物排放。但環境局局長黃錦星今日(27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查詢時直言,各類船隻的設計、操作和營運模式的不同,不適宜透過類似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的方式,強制淘汰老舊船隻。
難參考淘汰舊柴油商業車模式
黃錦星解釋,水上運輸業界涉及很多不同種類船隻,因為設計、操作和營運模式的不同,各類船隻的服務年期可有很大的差異,故不適宜透過類似淘汰老舊柴油商業車的方式,強制淘汰老舊船隻來減少污染物排放。
但他透露,運輸署將來會在渡輪服務招標中加入環保元素,鼓勵營辦商在渡輪服務財務狀況許可情況下,使用經測試及確認適合在本地應用的環保船隻或設備。至於政府會否考慮在碼頭提供能配合轉用電動渡輪的供電設施?他指,並非所有碼頭均可改建及大幅增加供電設施,須視乎碼頭空間及結構而定,但重申若營辦商有計劃轉用電動渡輪,政府會按情況考慮如何提供協助。
而政府會繼續密切留意國際間有關減少船舶空氣污染技術及措施的發展,以及在本港實施的可行性。此外,政府會研究推行試驗計劃,測試電動驅動系統、混能驅動系統等綠色船用技術在本地渡輪應用、甚至全面推行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