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戰2》「副導」強姦案 事主:怕遭傷害才主動寛衣
撰文:梁芷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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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電影副導演的內地男子向於微博認識的女子,聲稱來港拍電影《寒戰2》期間,在港選角並約女子到酒店,期間涉嫌將之強姦案續審,女事主今(7月5日)續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稱,當晚所穿的冷衫遭被告撕破,她怕衣服再破無法再穿,又覺得被告「受軟唔受硬」,最後順從對方要求,自行寬衣至一絲不掛,目的只是求自保。
任職保險經紀的26歲事主X稱,案發當天被告推她落床,並向她說自己「受軟唔受硬」,事主稱她曾以上廁所為名並想乘機報警,但被告不許她帶電話,結果未有成功。
事主:冷衫被撕破 離開時會很狠狽
被告後來再推她上床,叫她脫衣,被告更扯爛了事主的冷衫,事主稱因衣服有點「甩線」,被告亦伸手入衣服摸她。事主稱:「唔想除衫,但驚件衫爛,(而)我總要着返件衫返去,唔想狼狽地走,故自己脫衣。」
事主強調,她並不情願寬衣,但為求自保,免受不必要的傷害,故最後順從被告意思,並脫至一絲不掛。
事主稱為被告口交和性交是沒有選擇中的選擇
事主其後在被告指示下,為他口交和與他性交,事主解釋說:「當時心裏很抗拒,但行動上表示順從。」她又解釋,願意口交是因為「已經沒有其他選擇」,她亦擔心,一旦反抗,會帶來身體傷害。
事主承認她曾主動要求被告使用避孕套,她多次強調,她所有行為全為保障自己人身安全。她覺得,若然反抗,便是「硬碰硬、以卵擊石」,而事情發生,便要發生,故盡量保障自己不受傷害,並要求被告使用避孕套,那是她當時「無選擇中的選擇」。
事主最後僅穿上衣及內褲並提手袋及鞋,於深夜逃出房間。
報稱從事電影工作的被告陳鑫(26歲),否認一項強姦和兩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陳於2015年11月24日在中環干諾道中文華東方酒店423室強姦26歲女子X,並分別於2016年1月某日及3月9日,在北角慫恿X隱瞞證據。
案件編號:HCCC166/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