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教授校園內讓無牌「徒弟」揸車 承認無第三保等罪被判罰款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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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學數學系教授于如崗,被指在校內教一名無車牌的助理教授「揸大膽車」,惟其助理因駕車不穩被發現,兩人雙隻被控無牌駕駛等罪名,二人今(15日)在沙田法院認罪,並稱以為在學校的「私家路」是容許他們這樣做的,並稱是因無知而犯案,裁判官判二人各罰款3千元,被罰停牌9個月。
首被告張磊,35歲,是中文大學助理教授;次被告于如岡,50歲,是中大數學系教授;兩人承認無牌駕駛、駕駛時無第三者保險、允許無牌人士駕駛、允許他人無第三者保險下駕駛等4項罪名。
駕駛不穩被發現
案情指張於去年12月15日在中大逸夫書院外無牌駕駛,惟他駕駛時行車不穩,一名校內職員通知保安,發現張在無牌下駕駛,而于亦在車上。警察調查下,發現該車為于妻所有,于妻當時正外遊,于承認知張無牌,並允許張在無第三者保險下駕車。
張在德國取得博士學位,去年到受聘於中大當助理教授,而于則是他的指導老師;于則來自台灣,在美國哈佛取得博士學位,自2012年起在中大研究院工作至今。
在美曾教車以為香港也可以
辯方求情時指,案發時是學校假期,行人不多,于在張的要求下,教無牌的張駕駛,于在美也曾在校內教無牌的人駕駛,以為香港法例容許,承認對香港法例並不了解。
裁判官判刑時指,二人是非常有學識的人士,相信非故意犯法,但稱若非二人被人發現及截停,相信二人會繼續有關行為,最終判二人罰款。
案件編號:STCC 3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