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涉5姦小學女兒案 被告辯稱女誤以為曾遭非禮 還女心願才招認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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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漢涉多番強姦和非禮就讀小學的親女案今(29日)續。六旬漢被捕後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直認曾非禮女兒,包括摸她胸部、下體等但沒有強姦,他今自辯時則稱連非禮也沒有,他解釋女兒一直誤以為自己替她洗澡是在非禮她,故女兒一直想他坐監,甚至以死相逼,因此被捕後他為還女兒心願而向警員說謊,但收押期間思前想後,又決定澄清他其實沒有非禮過女兒。
現年63歲的被告,被控5項強姦罪和5項屬交替控罪的亂倫罪,及兩項非禮罪,指他在2009至2011年間多番非禮和強姦其女兒即事主X。事主當時僅6至11歲,被告則51至56歲。
指女兒曾以死相逼
庭上昨日播出被告的錄影片段,他在片段中直認自己曾非禮女兒,但沒有強姦她,惟被告今自辯時否認非禮女兒,又稱女兒一直誤以為自己幫她洗澡是在非禮她,故想他坐監,甚至以死相逼,故被告被捕後直認非禮女兒,「還佢心願」,而且被告又稱他不想女兒自殺,遂向警方招認曾非禮女兒。
還押知女兒不自殺後決改口
被告直言最終選擇不就非禮認罪,是因為在收押期間,他得知女兒不曾自殺,又思前想後,決定不會就自己沒做過的事認罪,又認為被捕後向警方謊稱作出非禮行為,繼而被收押,已是「還債」給女兒。被告亦否認經常在家中全裸走動、在兒子及女兒面前看色情片、替X洗澡時「篤」她的陰部。被告同否認強姦女兒。
主控官盤問被告時,質疑他替女兒洗澡至8、9歲是有不道德的目的,又直指事實如女兒所說,他經常在子女面前看色情片,被告否認,又稱女兒冤枉他。
案件編號:HCCC39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