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伊館向林鄭示威 長毛快必被控違《文娛中心規例》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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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及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快必),去年5月在伊利沙伯體育館,向出席中學校際辯論比賽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抗議當時即將表決的政改方案,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兩人否認控罪,主任裁判官將案件押至下月22日作審前覆核。
案情指,梁國雄與譚得志去年5月15日在政改方案表決前,趁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到灣仔伊館出席一個中學辯論比賽頒獎禮時,向她高舉黃傘及「不要假普選」標語,又以揚聲器高呼「我要真普選」口號,林鄭最終被迫取消在典禮上致詞離開。
由於事件及證人相同,法庭將兩人控罪一併處理。兩人今次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第12條,即「任何人不得故意妨礙正在合法執行職責的經理或任何職員,或故意妨礙、騷擾、干擾或煩擾任何其他正在合法使用文娛中心或其內所提供的任何設施的人」,過往較少依據此法例檢控。
梁國雄在庭上多次聲稱示威無罪,又叫警方應該花時間尋找失蹤的銅鑼灣書店股東李波。主任裁判官錢禮則表示,有罪與否應由法庭判決,法庭亦非發表政見的地方,她將案件押後至下月22日作審前覆核,由控辯雙方研究案發當日的錄影片段及文件有否爭議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