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愈搬愈細蝸居40呎板間房 議員批香港住屋水平等同第三世界
撰文:陳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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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逾廿萬名港人居於劏房,住屋情況水深火熱。有原居於劏房的單身男士慨嘆,遭業主以海鮮價加租迫遷,其後只能改租僅得40呎的板間房,獨對四面牆。有立法會議員批評,不少市民現居於惡劣居所,港人住屋標準落後,形同第三世界水平,要求港府盡快制定「適足住屋權」,保障港人居住權利。
今年56歲的梁先生,本來居於劏房,惟遭業主加租兩成「迫遷」,無選擇下唯有愈住愈細。現時他以月租2000元,租住40呎的板間房,房間只容得下一張單人床及掛牆櫃,毫無活動空間,「一開門就喺床,完全唔想留喺度。」一屋八伙共用廚廁情況下,易起爭執,他坦言希望可盡快上樓,同時希望港府可立法作租金管制。
立法會議員尹兆堅指,不少港人居於惡劣居所,住屋標準形同第三世界水平,他又指,今屆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亦無提及如何改善居住環境,他認為,本港缺乏適足住屋權,難解決當下困局,認為應訂立硬指標追回落後,短期則應向不適切居所住户發放租金津貼,及制定租務管制。
房產發展研究中心創辦人姚松炎則認為,港人不僅面對愈住愈差、愈住愈貴情況,更缺乏住屋保障。他續指,不少劏房無窗,更有住户需於馬桶上煮飯,反映本港住屋惡劣,住户亦面臨業主隨時加租困境,不少個案更完全沒簽署租約,適足住屋權刻不容緩。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今(20日)於銅鑼灣鬧市展出全港最細、1平方米獨立屋「米之戀」示範單位,諷刺本港住宅單位愈劏愈細,納米盤、龍床盤湧現,促請港府需按聯合國建議的「適足住屋權」,制定本港的基本居住標準,包括人均面積、租務管制等,從而作為長遠房屋政策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