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品牌LV指葡萄酒品牌XLV太相似 告港酒商代理侵權 案件開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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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商在港銷售由法國品牌Louis Vuitton (LV) 第五代後人創辦的葡萄酒XLV,卻被LV公司指酒商用「XLV」為商標,和「LV」品牌產品的商標相似,怕會引起他人混淆。LV的商標持有公司遂控告該酒商及其董事,指對方侵權並索償,案件今(15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董事黃守迎(前,左)指XLV字體與大小均與LV不同。(XLV Wine facebook圖片)

原告Louis Vuitton Malletier和LVMH Moe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持有LV商標。被告則為沙路威法國紅酒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黃守迎。

調查指大部份人認為兩牌子有關

代表原告的律師指,被告於2009年在港銷售「XLV」品牌葡萄酒。該酒的商標「XLV」,和「LV」商標均使用相同字體,而「XLV」商標的顏色,會因應葡萄的原產地而有異。原告指,「XLV」商標跟「LV」商標相似,會引起他人混淆。原告認為對方的行為屬侵權,又引述一個調查報告,指大部份受訪者均認為兩個牌子是有關連。

「XLV」創辦人確來自LV家族

原告又指,數年前有報道介紹「XLV」創辦人Xavier-Louis Vuitton,是LV家族的第五代後人。原告指對此沒有爭議,但強調LV的商標非屬於個人。

而未有律師的黃守迎則在庭上指,「XLV」和「LV」的商標,兩者的字體大小不同。

案件編號:HCA 1900/2013